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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4/2022-00135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标  题:
中卫市统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思路

中卫市统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市统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实干担当、固本强基,切实发挥好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的职能,加快建设先行市和美丽新中卫提供了坚实统计保障。现将2022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聚焦发展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调查紧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全市社会发展各领域统计调查,指导县区工业、服务业、商贸等专业人员完成月度、季度、年度定期报表审核验收等工作,完成2021年城市经济年报、2021年四季度及2022年一、二、三季度西部城市数据交流、宁蒙陕甘毗邻城市季度报表工作。按时完成2021四季度和2022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全社会能耗核算,充分发挥国民经济核算的龙头作用,加强核算与相关专业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强化核算数据与关专业和部门基础数据之间协调性的审核。加强对市、县(核算结果之间的审核评估,做到市、县(生产总值总量和产业(行业)的基本衔接。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配合开展全区双碳目标下风光电发展问题研究重点调研,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整理监测

(二)高标准抓好统计入库入统抓好达标上限企业入库纳统工作,通过与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口岸办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提前摸底、排查,充分利用“名录库资源”,建立一张动态监测网,对培育企业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应入尽入,应统尽统上年11月份,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统计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统计部门共组织四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统106家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联动机制,形成投资入统合力通过监测项目审批、中标、开工建设三个环节,确保所有项目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每月主动对接市发改、水务、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确保审批环节项目中标环节项目控制在统计监控范围内。建立入统台账,确保符合条件项目第一时间纳入统计库。截至目前全市新入统投资项目344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27个,计划总投资432亿元。

(三)持续深化防惩统计作假弄虚作假责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在市委26次常委会、政府5次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主动向市人民政府专题汇报统计监督情况,切实推动全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数字关、政绩观”。研究制定《中卫市统计局关于开展  2022 年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全面推进市本级和各县(区)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入库退库核查和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截至8月底,全市“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核查439个,“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核查90个,全市“一套表”单位核查181个。认真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目前,已完成30家统计调查单位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市纪委开展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确保统计调查独立自主上报统计数据,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严防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意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四)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度落实年活动,通过建立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选取基层模范点等方式,带动全市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向好发展。严格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建立统计调查单位电子台账的工作要求选取沙坡头区试点,指导统计调查单位建立统计工作电子台账,从源头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全市统计业务培训会议协助沙坡头区统计局举办统计业务培训会议,对统计报表制度的新变化、新要求进行重点讲解和答疑。今年以来,先后对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投资、贸易专业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9530余人次

二、坚持守正创新,打造统计工作亮点

(一)统计分析能力迈上新的台阶。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着力增强经济形势分析的敏锐性和及时性,完成了一批观点鲜明、有理有据、分析透彻的统计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可靠依据。每季度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和每月度政府常务会上高质量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各级领导掌握全市经济形势提供了重要参考。截9月末,共审核编发统计报告7期、专报9期、统计信息34、监测快报8期其中5篇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2021年,推送的两篇统计分析分别获得自治区优秀统计分析一、二等奖。

(二)统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提升。着力增强全市经济形势分析的敏锐性和及时性,编印发布《中卫统计年鉴》《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卫经济要情手册》《中卫经济发展月报》等统计产品印发《中卫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对外提供和发布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有效推进统计数据提供服务全面、及时、准确,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数据服务300余次,反馈征求意见函4次,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8次。依托政府网站、“中卫统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及时发布经济运行中新情况、新变化和苗头性问题,发布9次经济分析,为高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持续在微信公众号发布9次中卫经济一图读懂,满足不同层次群众对数据的需求。高质量完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卫经济发展情况数据整理及分析工作。

(三)统计法治宣传形式多姿多彩。积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方式不断丰富统计法治宣传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宣传重点,制作统计宣传折页,在企业入库、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重要时间节点等,向统计调查单位现场发放并解读有关内容,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现场说法,有效提高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速度快、效果好、受众广的优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制作“中卫统计法治宣传大课堂”系列微视频,通过真人出镜、动漫演示、以案释法等形式讲述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并借助城市视频广告位、楼宇广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四)统筹疫情防控与统计工作有力有效。“8.04”“9ˑ20”突发疫情,恰逢8月份和1-9月份月度、季度统计报表报送期间,使得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困难重重,市统计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统计工作,对有统计报表任务的基层统计人员迅速开展调查摸底,起草《关于商请立即安排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批示,有力有效的组织协调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辖区内统计工作安排调度,全市统计报表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不漏一户,如期完成了前3季度全市22套统计报表如期上报工作,坚决做到疫情防控和统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确保统计工作不断、数据质量不降。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二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较薄弱;三是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2023年,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努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中卫贡献统计力量

一是持续推动深化改革任务落实。积极推动落实市委编委会决定。按照市、县(区)两级统计机构工作职责,尽快下放沙坡头区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商贸、四上劳动工资、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业务,理顺统计工作职责。

二是全力抓好统计调查监测主业。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及消费投资、劳动工资、人口变动调查、社会科技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确保各专业月度、季度数据质量,准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特点。持续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扎实做好年度、季度全市及分县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

三是精心筹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抓好普查机构、经费、人员等各项筹备工作,适时提请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中卫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通知。继续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深度开发挖掘普查数据,开展研究课题评审立项、分析成果汇编等工作。

四是全面提升统计监测服务能力。推动《统计预警信息》常态化报送,紧盯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强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调研分析、监测预警加大统计信息报送力度,努力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统计信息。

五是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统计“八五”普法教育规划。推进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依法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继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市、县两级统计机构执法队伍,提高基层统计执法能力。坚持把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继续加强数据质量现场核查检查,全力保证我市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六是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面部署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联网直报调查单位、乡镇(街道)、县级统计机构、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及其标准,为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提供制度保障。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增强与部门统计工作的沟通联系,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与管理。



                                               中卫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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