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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4/2020-00036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6月11日
标  题:
2019年中卫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 年平均工资47244元

2019年中卫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 年平均工资47244元

2019年,中卫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7244元,比上年增加5710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352元,同比名义增长13.7%,涨幅高于全区5.6个百分点,增速比上年提高7.9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2%(详见下图)。



从行业门类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平均工资水平最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水平最低。2019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616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6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321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3倍;制造业60181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3倍。年平均工资水平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1927元,住宿餐饮业33187元,金融业30596元,分别是全市平均水平的67.6%、70.2%、64.8%。

2019年城镇私营单位工资水平最高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最低的农林牧渔业相差44242元,比上年拉大12722元,差距呈扩大态势(详见表1)。



与全区各市对比,我市城镇私营单位工资水平位居第一。2019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352元,分别高于石嘴山市83元、银川市1369元、吴忠市9132元、固原市10937元,增速居五市第一位(详见表2)。



分县区看,两县一区工资水平均大幅提升。2019年,全市两县一区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中宁县49262元、沙坡头区47394元、海原县37888元,高低相差11374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中宁县14.7%、沙坡头区14.3%、海原县8.6%(详见表3)。



附注:

1.指标解释

(1)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2.统计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由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局组织实施;统计报表由市、县统计局布置到本区域的各类法人单位或组织机构,各单位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上报。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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