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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7/2021-0012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标  题: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市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黄页(2022-2024)的公告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市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黄页(2022-2024)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行自主选择培训模式,提升黄页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退役军人发〔2021〕5号)和《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发布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2022—2024年)的通知》精神,现将建立市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黄页(2022—2024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能够独立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个性化培训(含创业培训)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等机构(含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直接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承担培训申请。各县(区)广泛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申报。

 (二)受理核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受理培训机构提出的承训申请。成立有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参与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通过实地勘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对于具备基本条件的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应纳入尽纳入。

 (三)社会公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及本地相关规定条件的培训机构,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四)签约存档。公示无异议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培训机构签订承训合同,对相关审核认定及证明材料存档。承训合同条款,由市工作专班结合当地社会就业需求、培训市场供给和退役军人培训需要科学设定。

 (五)建立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并在官方网站或媒体上公开发布,供退役军人自主选择。

 四、材料报送

 1.书面申请报告;

 2.《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表》、《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见附件);

 3.相关证明资料:培训资质材料(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单位登记证书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近年来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相关照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以前未承担过培训任务,但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可提供本机构下年度拟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计划书。

 4.报送时间:有意愿承担退役军人培训任务的机构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承训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按照统一标准,采取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或专家评审。评估结果作为拨付款项、续签合同、确定评估频次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一)承训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绩效评价工作在合同期内开展不少于1次,评估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

 (二)黄页根据承训机构变更情况动态调整。

 联 系 人:张正权

 联系电话:0955-7666311

 电子邮箱:nxzw_001@163.com


附件:1.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表

      2.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模本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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