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清理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卫退役军人局发〔2025〕5号各科室(中心、所):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综〔2025〕9号)和市司法局相关要求,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专人对2018以来由本单位印发文件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由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的政策性文件有8件,其中3件属阶段性工作,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第1次局务会议研究审议,决定保留5件,宣布失效3件。
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相关科室(中心、所)应及时做好工作衔接。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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