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的实施方案
沙坡头区、中宁及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及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针对卫生健康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各个方面。《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协中卫市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党办综〔2019〕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30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31号),交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7件,其中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协办1件,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办1件;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审议意见1件,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主办4件、协办8件。为了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做到件件有落实,条条有交待,现就办理落实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健康中卫”建设为主线,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推进“健康中卫”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方法和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4月8日—4月26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分解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办理工作。
(二)集中办理阶段(2019年4月27日—8月31日)。各责任科室、责任单位接到建议和提案任务后,要认真分析研究,通过广泛调研、现场办公、开门评议等形式,解决好建议代表、提案人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要明确办理时限,主动对接,确保建议、提案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其中:由市卫健委协办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必须于6月15日前书面答复市人民政府;由市卫健委主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务必于8月底前全部办结;由市卫健委协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务必于7月底前报主办单位。为此,各责任单位务必于办理时限前15个工作日,将本单位办理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责任科室汇总办理结果,形成书面答复,经市卫健委主要领导审签后,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并征询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同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协提案委备案。所有复文答复内容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文字简明扼要,格式规范准确。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9月1日—10月31日)。9月份,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各责任科室对市卫健委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属于正在办理、提出了措施、落实了资金或纳入计划的建议,继续跟踪落实;9月底前向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室上报最新办理情况,并重新答复委员。10月20日前,市卫健委办理人大代表政协提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卫生健康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相关资料,并及时向市人大人选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提案委报送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总结。同时,积极做好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联合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对于密切党群、干群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能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责任领导、承办科室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把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当前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抓好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以田风才主任为组长,魏海玲、赵殿龙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中的日常事务,催办督办建议、提案。魏海玲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敏贤负责具体事务。
(三)完善制度,严格奖罚。市卫健委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各责任科室接到建议和提案任务后,要认真核对(见附件1-6,具体内容请各责任科室、责任单位自行在市卫健委qq群或各县卫生健康局单位邮箱下载),并协调各县(区)、市属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办理工作。对不认真办理的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严厉追究领导责任,并扣除年终考核相应分值。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承办责任科室、单位要及时总结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好的做法和经验,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成就,让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和支持卫生健康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卫生健康系统办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任务工作方案
2.卫生健康系统办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工作方案
3.卫生健康系统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及审议意见任务工作方案
4.卫生健康系统办理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任务分工工作方案
5.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内容
6.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内容
7.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8.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