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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常态化医疗秩序

2020-04-18 来源: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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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和群众正常医疗服务需求,及时评估研判辖区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及医疗服务现状,分类指导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做好普通患者急症、重症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关键环节管控,建立了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医疗秩序。

一、科学调配医疗资源,确保疫情防控与基本医疗人员力量合理布局。先后抽调民营医院、诊所、药店等具有医学背景人员三百多人充实到交通卡点、社区,承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和体温检测人员,最大限度减轻了公立医院疫情防控和基本医疗服务人员紧缺的压力。

二、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网上诊疗降低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开设互联网门诊,集中全市优势专家坐诊排班,进行网上诊疗、咨询,对常见病、慢性病、住院出院恢复期患者进行远程复诊,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科学研判,全面开放门诊和住院病区,恢复正常医疗秩序。通过微信公众号、医院APP、一码通等方式进行分时段实名预约挂号就诊、网上缴费、诊间结算;普通门诊落实“一人一诊一室”,分时段就诊、错峰就诊,引导普通患者首诊到基层,进行分级诊疗,延长慢性病患者处方用量,防止人员聚集。科学设置预检分诊点,通过验证电子健康码、测温、特殊人群(老人和儿童)登记等措施,把好医疗机构入口关;发热门诊实行预约并安排陪检人员引导就诊,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筛查、排查和留观措施。住院病区执行1人陪护、实名登记制度,限制患者住院期间离开病房。

四、实行开诊备案制,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对民营医院、门诊部、诊所实行开诊备案制,开诊前由市、县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开诊前评估,评估一家开诊一家。目前,全市20家民营医疗机构,101家个体诊所全部经备案后恢复正常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对恢复诊疗的医疗机构进行跟踪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预检分诊一人不漏、发热病人首诊到发热门诊,发热门诊筛查后,排除新冠肺炎诊断为其他疾病的分类施治的原则,引导群众合理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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