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卫法发〔2020〕2号)《2020年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卫法办发〔2020〕4号),现将我委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领会,增强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宪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加强信用监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医疗机构和美容美发行业探索信用监管。对医疗机构开展不良执业积分监督管理。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80家,其中,三级综合医院1家、三级中医医院1家、二级综合医院2家、妇幼保健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民营医院6家,个体诊所49家。不良执业行为记0分的52家,记1-4分的28家;个人不良执业行为66人。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进行记分,同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1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业、5家个体诊所和1家卫生室医疗废物未分类收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1.7万元。对美容美发场所实施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申请办证单位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由政务大厅卫生窗口一次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当场作出卫生行政审批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执法人员在收到有关材料后,及时到申请单位按标准进行卫生许可审查,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加强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参照自治区权责清单指导目录,结合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人员认真梳理建立了本部门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更新,为依法履职提供依据。
(四)加强执法监督,惩处违法行为。
1.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本年度共计监督检查公共场所709家,监督覆盖率91.84%;生活饮用水单位32家,监督覆盖率96.97 %;学校70家,监督覆盖率97.22 %;餐饮具集中消毒3家,监督覆盖率100 %;传染病防治218家,监督覆盖率99.54%;放射诊疗机构25家,监督覆盖率100%;医疗机构219家,监督覆盖率达100%;计划生育15家,监督覆盖率100%;血液安全1家,监督覆盖率100%。总计监督检查户数1295家,总体卫生监督覆盖率95.01%。
2.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2020年,国家下达中卫市本级“双随机”抽检任务168件,完成143件,查处案件20起,罚款7500元;任务关闭25件,监督完成率85.12%,完结率100%。
3.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深入机场、车站、高速卡口、交通要道、商场超市、隔离观察点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卡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设置、医疗废物处置、医务人员防护、感染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医疗废水处置情况,集中医学观察点消毒、人员防护、异常情况处置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安排卫生监督员对市政府办及沙坡头区政府选定的26家宾馆酒店医学隔离观察点进行了预防性卫生审查,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了“3区2通道”划分等流程再造,并为19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派驻了工作人员,指导各观察点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流程再造、空气和物表消毒、人员转诊、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同时,联合消防、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了养老机构、羁押场所、施工现场、复工企业等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各行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期间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88家次、出入口查验点75家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446家次、工矿企业45家次、羁押场所4家次、商场15家次、养老机构8家次、理发店144家次、建设项目工地4家次,处理夜间紧急工作情况4次,处理投诉举报14件。
4.严惩违法行为。本年度共计进行行政处罚66件,其中一般程序31案件、简易程序案件35件。一般程序案件中公共场所类16件、传染病防治类6件、职业卫生类2件、医疗类6件、生活饮用水类1件,累计罚款人民币10.45万元。本年度1件无证行医案件涉嫌非法行医罪,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年度一件无证行医案件依当事人申请举行了听证,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类案件。
(五)继续推行“三项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根据《中卫市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工作流程》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将一般程序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对案件的事实、程序、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进行法制审核,对案情复杂、罚款额度较高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把案件质量。自“三项制度”实施以来,共计进行法制审核109件,进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11件。二是与市法律顾问室签订协议,出现执法难题和法律问题,申请市法律顾问室指派法律顾问审阅行政处罚案卷、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听证会辩论和出庭应诉等,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规避执法风险。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宁卫办发〔2020〕223号)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对本年度已结案的13件案件适用一般程序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评查。结果显示,本年度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均程序合法、主体认定准确、法律适用正确、证据充分,执法人员能及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并在法定时限内做出处理决定,未发现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案卷平均得分93.23分。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执法设备、执法文书等多途径记录执法全过程,对固定证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效果明显。本年度一件无证行医案件依当事人申请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将作为重要证据随案卷入档保存。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人员调整情况,重新制作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栏,将执法人员姓名、职务、胸牌号等情况在办公大厅进行公示。同时,按照一月一公示的要求,在每月28日前向市司法局报送产生的执法文书,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卫生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与7个工作日内录入双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同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本年度行政处罚案件。
(六)加快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
1.强化设施建设。委托专业机构设计建设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两个监督执法模拟室,设置了监督执法模拟沙盘,配备了自动讲解音视频设备,具备了开展监督执法人员模拟教学和监督服务对象现场演示宣教的功能。投资建设了规范化的听证室、陈述申辩室、询问室等监督执法核心功能室。单独设置应急物资储备室、监督监测设备管理室、罚没物品储存室等其它辅助功能室,对罚没物品进行分类存放展示,发挥规范管理和警示教育“双重作用”。
2.加强文化建设。以“卫生监督蓝”为主基调,设置卫生监督主题文化宣传栏10处,图文并茂宣传展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纪律禁令、办事程序、执法动态等,宣传展示卫生监督执法形象,教育引导卫生监督工作者牢记使命和责任,增强荣誉感和自豪感;打造了警示教育文化长廊,集违纪违法及行政处罚警示教育为一体,通过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例及行政处罚案例的展示,对执法办案人员起到了提醒约束作用,对监督管理对象起到了威慑和警示作用。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行政执法人员多数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尽相同,在案卷评查和法制审核过程中,难以全面完整的发现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案例评析不能以法律专业的角度深刻的解析。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将普法教育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二)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现场执法与网上执法同步。充分利用中卫市云计算优势,建设信息化执法平台,配备运行速度快、屏幕大、功能强的现场取证设备,实现现场执法与网上执法同步。
(四)有针对性的解决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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