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卫卫计发〔2017〕123号民革中卫市委会 :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分级诊疗服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严抓分级诊疗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中卫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对口扶持、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检查结果互认和远程会诊,积极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引导病人合理流动,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首诊比例,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一、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体系。一是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中卫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文件,明确了分级诊疗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原则、工作措施。明确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30%,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到2020年,全市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70%以上,县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量占应诊疗病种目录总量的90%以上,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建设医疗联合体。制发了《中卫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由全市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家民营医院牵头与41家乡镇卫生院、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及476家村卫生室组建了337个医疗联合体服务团队,实现家庭医生团队乡村、社区“全覆盖”。三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并下发了《中卫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暂定为每人每年15元,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签约居民按比例分别承担。目前,相关工作已启动实施。重点人群签约率已达62%,普通人群签约率已达31.1%。
二、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一是改善基层诊疗环境。投资1250万元对沙坡头区镇罗镇、东园镇,中宁县舟塔乡,海原县西安乡4个乡镇卫生院门诊楼进行翻(扩)建,截止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沙坡头区拟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23个,目前正在委托市发改委进行包干造价预算。中宁县拟建设3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已开工建设2个。海原县拟建设3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开工建设26个。二是改善基层医疗设备。积极争取自治区卫计委支持,为我市11个乡镇卫生院配CR,为18个乡镇卫生院配DR,为3个乡镇卫生院配备500毫安X光机。目前,自治区卫计委印发了《2017年宁夏农村基层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实施方案》,CR设备已完成招标,正在签定采购合同,500MA X光机和DR设备已挂网,正在招标中。三是提升基层诊疗水平。制定出台了《中卫市“百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按类型、分专业、保职称、下得去”的要求,与支援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从今年起,从全市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中选派14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支援我市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每个基层卫生机构平均拥有2名及以上对口支援人员,把下基层抽调人员分配到各个支援单位。此项活动覆盖到中宁、海原县和沙坡头区两县一区,共5家公立综合医院、3家中医院、9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1家乡镇卫生院和14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含省外支援医院),抽调符合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等五类共计14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临床医师(含中医)84名、公共卫生医师15名、护师17名、检验医师16名、影像医师7名(含放射和B超专业)、药师2名。目前141名支援医师均已到位并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四是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按照“有空编即招聘”的原则,2017年为乡镇卫生院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名,进一步充实农村卫生队伍,解决基层医务人员人员不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五是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待遇。严格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医生补助设施意见》的通知(宁卫人发〔2013〕400号)精神,对山区、川区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医生每人每月分别按200元、12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争取市人民政府支持,明确基层医疗单位年度收支节余的40%可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从而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人员待遇,稳定基层医务人员队伍。
三、医保支付促进分级诊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门诊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65%以上。积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普通门诊包干付费制和住院费用包干付费制,费用增幅实行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同等待遇,门诊费用向乡镇卫生院、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较2015年增14个百分点。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年度包干总费用之中,据实结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在基层看病就医。
四、完善基本药物保障政策。严格执行自治区药品“三统一”政策,将基本药物使用纳入医疗机构目标责任书考核,所有药品全部实行网上阳光采购,全市药品配送到位率平均达到85%,其中基层医疗机构88%,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平均82%。将150种慢病患者用药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方便了基层患者用药需求。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的药占比明显降低。与此同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加大政府补贴弥补医院收益。制定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建立用药预警机制,加大处方和病理点评力度,确保临床合理用药,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由2015年的22.19元降到现在的20元。
五、强化分级诊疗政策宣传。我们通过在《中卫日报》开设医改进行时栏目、微信群推送、印发宣传彩页、橱窗、电子屏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目的意义、各级医院的功能定位、服务内容、诊疗病种、报销制度、转诊流程等知识;同时,我们还利用医疗联合体服务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之机,深入群众家中,向广大群众深入、详细、全面的宣传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解读分级诊疗制度、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改政策,真正让老百姓知晓、了解、理解,并积极的参与其中,从而引导群众合理分级诊疗,避免小病大治和无序就诊。共编发各类稿件128件,印发宣传材料6750余份,电子屏等滚动播放13800余条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市分级诊疗工作成效初步显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创新举措,完善措施,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资源下沉,构建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切实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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