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
卫卫计发[2018]163号马尚钰、米力芳、王建平、李丽、庞建、田彦贵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原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统筹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实行县、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海原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借助“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依托“凡晋必下”人才管理机制,选派42名市、县(其中市级9名、海原县级33名)中级以上职称骨干医务人员,对口支援海原县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保障了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拥有2名对口支援人员开展帮扶工作。持续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开展第二批县级综合医院重点专科申报遴选工作,海原县人民医院儿科、中医院糖尿病科确定为区级重点专科。实施县乡医务人员培训工作。邀请宁夏医科大学老师对海原县299名乡村医生进行集中授课,强化乡村全科基本知识。2018年上半年,海原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级卫生计生单位进修学习20余人次,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立项新建了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开工迁建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县中医医院。海原县34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群众就医环境正在逐步改善。
三是先后投入筹资68万元为海原县47个脱贫销号村和整村推进村村卫生室配备了基本医疗设备,有效提升了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2018年计划筹资90余万元为新建的34所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基本医疗设备,医疗设备配置不断加强。
四是依托全区事业单位招考平台,为海原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名,有效补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队伍缺员问题。
五是自2014年开始,从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农村居民满意信任等方面积极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截止目前,除杨明、罗山两个乡镇卫生院外,海原县其他17个乡镇卫生院均成功创建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海原县卫生计生局在11所乡镇卫生院打造中医科,开设了中药房和康复室,全县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常规的中医适宜技术服务,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
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706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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