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按照要求,现将我局承办的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确保提案办理责任到位
政协委员高度关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针对卫生计生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提案16件,其中主办8件(重点提案1件)、社情民意3件。提案内容涉及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各个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高水平卫生计生工作服务的迫切需求和愿望。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提案办理工作机构,完善了提案办理制度,把政协提案办理作为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有效抓手,制定了办理方案,实行“五定”工作法,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办理情况,并将办理工作列入到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建立了承办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体系。
二、细化措施,严格时限,确保各项提案按期办结
一是加强联系。重点采取办前访、办中访、办后访的“三访”方式,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沟通,确保办理效果。我局负责主办的8件提案、3件社情民意全部办理完毕,走访面复委员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备案。二是加强督办。从5月份开始,局领导每月定期听取承办科室、单位办理提案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确保办理效果。同时,实行“局办公室每周电话督办、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现场督办”等制度,加快办理进程。三是严格考核。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各承办科室、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对我局协办的提案,积极履行协办单位职责,主动向主办单位提出书面协办意见,促进提案的及时、有效办理。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质量
第93号《关于加快推进120急救网络一体化建设的建议》办理措施是:一是按照宁夏全区120急救网络一体化项目建设要求,2017年7月7日,中卫市120指挥调度中心上线运行。一年来,市120指挥调度中心共受理120急救电话约4万多次,平均每天受理急救电话180单,有效派车及抢救患者9000多人次,有力保障了呼救现场患者的生命安全。二是针对提案中提出的120指挥调度中心存在的“理顺机制、加大投入”等问题。7月10日,在市人民政府万新恒市长调研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时,我局专题向市领导进行了汇报。在实地调研了市120指挥调度中心后,万新恒市长要求:市财政将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相关部门进一步与自治区120指挥调度中心对接,并实地到市12345热线考察,如条件允许,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可将市120指挥调度中心并入市12345热线,以解决人员机构问题。三是为提升全市急救能力,2018年5月份,按照银川市120急救中心要求,我局对市120指挥调度中心辖区超过30公里以外的各乡镇卫生院28辆救护车进行了摸底上报,争取自治区支持解决各卫生院救护车无车载定位急救设备的问题。目前,自治区120指挥中心正在计划筹备中。届时,我市120救护车急救设备不足等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以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第94号《关于解决海原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短缺问题的建议》办理措施是:一是严格落实《中卫市(2011-2020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将人才工作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范围,作为考核单位工作成绩和领导班子领导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考核,兑现奖罚。二是加大引才力度。海原县卫生计生局先后印发《海原县卫生计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保障性文件,为海原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各类在编卫生计生人员26人,招聘全科医生8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名。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外出进修20余人次,脱岗培训在读博士1人、研究生1人、硕士2人。海原县人民医院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医院、河南省解放军155医院、厦门市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福建省漳浦县人民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引进1个领先团队,培养1名学科带头人、5名骨干人才,选派10名医务人员到帮扶单位进修学习,帮扶单位下沉资深专家10名,指导海原县人民医院开展10余项新技术,新开设了血液透析科和三大诊疗中心建设,提升了海原县人民医院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填补了海原县十余项医疗技术空白。四是按照2018年11月6日市政协副主席施润云督办要求,海原县继续加大行业内部管理,持续培养本土卫生健康人才,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第101号《关于加强海原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办理措施是:一是借助“千名医师下基层”及“凡晋必下”,选派42名市、县中级以上职称骨干医务人员,对口支援海原县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海原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名,有效补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短缺问题。二是实施县乡医务人员培训工作。邀请宁夏医科大学老师对海原县299名乡村医生进行集中授课,强化乡村全科基本知识。三是先后投入筹资68万元为海原县47个脱贫销号村和整村推进村村卫生室配备了基本医疗设备,有效提升了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四是自2014年开始,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截止目前,除杨明、罗山两个乡镇卫生院外,海原县其他17个乡镇卫生院均成功创建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106号《关于化解医院产科负担建议》办理措施是: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分娩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包干结算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173号)精神,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参保居民住院分娩费用不再按“七免一救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自2018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分娩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包干结算。据市医保办对市人民医院、中宁县人民医院的4-5月份生育总费用、医疗保险和个人结算费用统计数据显示,两家医院产科生育费用盈余42万余元。相信随着新政策的实施,医院产科生育费用盈余部分将会“对冲”前几年生育亏损费用,最终实现医院产科负担成功化解。
第107号《关于建立品牌专科激励机制的建议》办理措施是:一是市卫计局继续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今年,市人民医院等5家城市公立医院结合医改工作,重新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重点学科带头人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给予倾斜。市卫计局加大市级医院重点专科人才的示范带动效应,在沙坡头区组建“中卫名医”工作站(室)3个,并对每个工作站(室)给予1.5—2万元的经费支持。二是建立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优扶制度。市、县级科研项目立项时,优先推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及相关学科带头人申报的项目。三是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担任所在地该专业学术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优先考虑担任该专业市级学术组织的负责人。同时,市卫计局利用医改资金积极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2017年以来,共拨付重点专科建设经费354万元,激励并带动提升品牌专科发展。
第117号《对中卫市城乡孕妇开展免费产前筛查服务建议》办理措施是:一是积极争取自治区卫计委支持,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了中卫市产前筛查中心,开展无创DNA、四维彩超等产前筛查工作。二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4号),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已自2014年1月3日实施至今。截止11月底,全市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36968人,乳腺癌检查13475人。三是提请市人民政府将孕妇免费产前筛查列入中卫市2019年民生实事,经费由市、县财政据实予以补贴。
第125号《关于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议》办理措施是:一是按照《中卫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2018年沙坡头区在市区增设了福润苑、福兴苑、新墩村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健全完善。二是及时足额划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为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经费保障。三是为理顺我市社区卫生机构管理机制,2017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 中卫市进一步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7〕164号),明确将市第三人民医院转型为滨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服务。目前,鉴于国家、自治区、市机构改革工作正在逐级推进中,社区卫生机构转型相信在政府各部门机构改革到位后,将有序推进。四是加大医改推进力度,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家庭医生团队社区“全覆盖”。将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全部下沉到社区卫生机构,建立高血压、糖尿病长处方制度,满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医疗需求。
第140号《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办理措施是:一是在中卫市设立医疗责任保险资金,是一种互助基金形式,涉及金融行为,须按照法律法规建立一整套监管体系,须确定相关部门承担主体责任和法律后果;且中卫市辖两县一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共有11所,不能形成大数法则,医疗执业风险化解能力薄弱。二是2011年,宁夏原卫生厅、司法厅、保监局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辅助”的原则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从政策层面引导并推动在全区建立了多方参与、调赔结合的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机制。自2012年运行以来,在自治区综治、卫计、司法、保监部门引导和推动下,实行了医疗责任保险全区统保,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赔偿相结合化解医患矛盾新机制。实现了将医患纠纷从院内转移到院外,医学、保险、法律专家共同参与服务,医调委的独立性、专业性、无偿性保证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公正、公平,达到了为政府分忧、为医疗机构解难、为患者维权的初衷,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宁夏“调赔结合”模式先后得到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及原自治区党委李建华书记的相关批示肯定。国务院、国家卫计委明确要求,建立医疗风险转移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新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抵御医疗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实现了医疗责任险全覆盖。
社情民意第五期《关于在中宁县建立固定‘献血屋’的建议》办理措施:经实地调研,并与中宁县人民政府、中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调沟通,在中宁县人民政府及县卫计局的大力支持下,无偿调拨中宁县中医院临街房屋两间(中宁县富康广场向北200米,面积约36平方米),改建为中宁县固定“献血屋”。固定“献血屋”房屋于2018年8月中旬改建装修完毕,2018年12月18日正式正常开展采血业务工作。
社情民意第六期《关于为沙坡头区永康镇党家水村、校育川村新建卫生室的建议》办理措施:经我局实地调研,并与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永康镇镇政府、永康镇卫生院进行了协调沟通。现党家水、校育川村卫生室已被列入中卫市沙坡头区脱贫攻坚实施项目中,并以《沙坡头区永康镇党家水村校育川村2018年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脱贫组办发[2018]24号)下发建设方案。截止目前,两个村卫生室已全部建成。
社情民意第八期《关于解决中卫市公益慈善基金会爱心献血屋停放位置的建议》办理措施:自4月份以来,先后多次与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等部门积极对接、协商,共同实地选址考察。7月10日下午,万新恒市长在调研我市医疗卫生工作时,我局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汇报。在市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中卫市中心血站“公益慈善基金会爱心献血屋”已于8月7日正式由铁路广场回迁至红太阳广场。
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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