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21/2020-00062
文  号:
卫卫发〔2020〕70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6月17日
标  题: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卫卫发〔2020〕70号

田彦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四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四条,目前已办结四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条建议办理情况:建立农村基层卫生人才专门培养渠道。乡村医生是农村居民群众的健康守门人,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建设稳定的乡村医生队伍至关重要。2012年,为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招聘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41号)精神,原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分别在2012、2013、2015年,每年定向招生免费为全区村卫生室培养成人大专学历村医1000名,学制三年。近四年来,市、县卫生健康委(局)将上述经过培养取得大专学历的465名全科医学专业人员陆续安置充实到全市乡村医生队伍中,为村医队伍输入了新鲜血液。2020年年初,为保障全市村医队伍发展壮大、后继有人,经过乡镇、县(区)、市级层层把关审核,我委向自治区卫健委推荐上报了127名学员,作为新一期村医大专班培养的后备人选。同时,鼓励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宁夏医科大学成人临床大专班的学习,取得毕业证书后,动员其到村医岗位工作,缓解村医断层问题。

第二条建议办理情况:优化政策,吸引人才。为进一步稳定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吸引人才加入乡村医生队伍,近年来,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采取了多种举措。一是鼓励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的在岗村医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自身医疗水平和能力。认真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2015〕134号),对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村医,每月在岗村医生活补助从500元提高至800元,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村医,每月在岗村医生活补助从800元提高至1000元,有效提振了乡村医生积极向上和爱岗敬业的信心。二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的通知》(宁卫计发〔2015〕258号)要求,自2016年起,落实离岗村医生活补助政策,解决了村医后顾之忧。三是将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认可度高的23名离岗老村医返聘到辖区村卫生室,解决了群众的就医需求。

第三条建议办理情况:加强培训,提升技能。一是继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在乡镇卫生院增设村医门诊,由卫生院坐诊的骨干医师面对面指导,提升村医专业技术服务能力。二是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依靠自治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沙坡头区及中宁、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分别委托辖区县(区)人民医院和(或)县中医医院,每年对辖区乡镇卫生院推荐的18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为期7天的短期集中培训、对推荐的9名骨干乡村医生进行为期1年的长期培训,所有参加项目培训的所有乡村医生同时还要在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培训平台完成指定学时的线上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乡村医生服务群众的实用技能。三是借助信息化平台,督促一区两县所有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乡村医生积极参与云鹊医平台的《国家基层防治高血压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防治糖尿病管理指南》等内容的线上培训,定期通报学习进展情况,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

第四条建议办理情况: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待遇。一是保障基本生活补助。对具有乡村医生资格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对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二是保障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服务对象不低于27元/人的标准补助,并每年增长5元,乡镇卫生院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三是保障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补助。政府对在村卫生室执业且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叶酸补服、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等)的乡村医生根据服务数量、质量,按照标准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四是保障一般诊疗费补助。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支付。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为每门诊人次4元,在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中总额控制和全额支付。五是保障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对村卫生室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减少的收入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7065395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