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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0-00101
文  号:
卫卫发〔2020〕9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9月14日
标  题: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上报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采纳办理情况的函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上报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采纳办理情况的函

卫卫发〔2020〕99号

市政府办: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抓好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采纳办理工作的通知》(卫党办综〔2019〕11号)精神,今年,由我委办理的政协提案共14件,其中主办提案7件。现将意见建议采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第17号《关于加快我市康养产业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市卫健委通过调研讨论、多方征求意见,拟定了《中卫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中卫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正在提请老龄工作委员会讨论研究并印发。二是投资3.7亿元建成的市中医医院,其中9000㎡用于康复中心和安宁疗护中心建设,与市残联8000㎡康复楼进行资源整合,组建“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卫康复基地”。投资260万元,建成全区第一家拥有13间治疗室的中卫硒砂五行沙疗中心。争取项目资金140万元,用于安宁疗护服务中心建设,计划设置床位50张。引进北京市朝阳区长友养老院投资参与到医养综合服务领域,投资福彩公益金5890万元,建设中卫市康养中心,建筑面积21087平方米,设置床位570张。沙坡头区第二、第三中心敬老院设置床位228张,主要收养政府兜底的特困人员。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市关爱护理院为社会养老区,设置床位342张,主要面向愿意入住的社会老年人开放,打造旅游养老、异地养老项目。三是组建滨河、文昌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420个,服务覆盖率达100%。目前全市建成了1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72所农村老饭桌,接受日间照料服务的老年人有2500余人。督促全市13家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已批准中宁县太阳城养老中心、海原县阅海养老中心设立医疗机构。对非盈利型民办养老机构(设置床位50张及以上)投入运行的给予一定的补贴。四是借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民政厅养老培训基地建设,不断加强护理员的培训工作。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共有254名工作人员,其中:养老护理员113名,有资质证书的97名,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已达85.8%。鼓励和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提升护理员工资水平,护理员工资由原来的1900元提升为2500元。

第39号《关于加强民营医院与个体诊所监督管理的建议》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对社会办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准入要求,可以自主选择营利和非营利性质。在医保定点、继续医学教育、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程序申请开展技术创新、专科建设、提升医院等级创建申报、签约服务、远程会诊、家庭病房等个性化服务,二是将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和核心,配备6名卫生监督员从事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在进行全覆盖多轮次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医疗广告、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放射卫生、医疗废物处置等专项整治,联合区市两级卫生监督力量,采取高频次排查监督、区内交叉暗访监督等多种形式,逐家逐项全方位查问题促规范。对规模大、问题多的盯住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时指导,提升依法依规执业水平,民营医疗机构名称不规范、夸大宣传、诊疗服务项目收费不透明等问题和乱象得到了根治,急功近利、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办医导向得到了扭转,讲信誉、重声誉、向质量技术要效益的新办医理念正在悄然兴起。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警示督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吸取中卫辖区民营医院非法行医造成医疗事故事件的经验教训,从危害最严重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行为抓起,盯住查实问题,严厉兑现行政处罚,对个别管理混乱、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一月一监督甚者一周一监督。连续查实处罚了多起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政处罚案件,起到了明显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实现了从有意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到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先核查资质、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转变。近年来,共办理民营医疗机构各类一般程序行政违法案件39起,罚款10.3万元,及时发现查处了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了隐患漏洞,也警示促进了各民营医疗机构依法诚信执业。

第48号《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多措并举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将23名离岗村医返聘到辖区村卫生室。将465名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充实到全市乡村医生队伍中。鼓励127名学员参加宁夏医科大学成人临床大专班的学习。鼓励村医继续医学教育,提高自身医疗水平和能力,按标准兑现生活补助。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提升服务技能。增设村医门诊,提升村医专业能力。对每年辖区乡镇卫生院推荐的18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为期7天的短期集中培训、9名骨干乡村医生进行为期1年的长期培训,同时完成线上学习。借助信息化平台,督促乡村医生积极参与线上培训,定期通报学习进展情况。三是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待遇。对具有乡村医生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对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服务对象不低于27元/人的标准补助,并每年增长5元。政府对在村卫生室执业且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按照标准给予专项经费补助。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为每门诊人次4元,在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中总额控制和全额支付。对村卫生室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减少的收入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第64号《推进医养结合模式、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主要措施:一是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市卫健委通过研讨及征求意见,拟定了《中卫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中卫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推动老龄事业、医养结合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规范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每年免费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人均基本补助标准由64元提高为74元。争取资金167万元,在全市12个镇乡的6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个农村老饭桌开展服务。建立保险制度。制定为困难老人购买30元/年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制度。出台特困老人护理津贴制度,发放80元/月照料护理津贴。落实为全市7932名高龄困难老人发放津贴制度(80岁以上每人270元/月、90岁以上每人500元/月)。三是实现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截止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共254名工作人员,其中养老护理员113名,有资质证书的97名,工资由1900元提升为2500元。目前已有13家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行病房定位、病床定数,老人优先入住治疗的原则,提供就医便利服务。四是推动康养中心建设。投入福彩公益资金5890万元建设中卫市康养中心,设置床位570张。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二中心敬老院、第三中心敬老院,设置床位228张。中卫市老年人活动中心、中卫市关爱护理院,设置床位342张。由运营团队投资3000万元以上,确定北京市朝阳区长友养老院为中标单位,按照60%的比重配备了140张床位,社会养老区计划按照60%的比重配备208张床位。

第68号《关于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市民自救能力的建议》主要措施:一是市红十字会在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心肺复苏术等急救技能知识,并在市区鼓楼繁华商贸区LED大屏幕连续播放急救知识宣传短片,强化公众自救互救的急救意识和技能。二是结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要求,严格做到发证的“四个统一”。选派优秀师资,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治区红十字会举办的师资提高班。在各市直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三是以相关活动为契机,邀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参观市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参加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讲座,开展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减少公职人员在高强度工作下各种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充分发挥红十字应急救护保障方面优势,为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举行应急救护培训,加强危机处理技能,维护中卫旅游城市形象、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创建。四是建议政府层面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中融入心肺复苏急救课程,在考取驾驶执照、公务员入职培训中心,把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作为一项规定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在公共场所建立配备相关急救设施(如人工呼吸面罩,除颤仪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第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建议》主要措施:一是市卫健委下发绩效考核细则和分项目资金补助参考标准,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项目工作。适时调整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强化部门的责任主体和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职能,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二是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政策宣传,使群众获取信息方便快捷。2019年全市共印制14类项目工作宣传海报2.4万份40.8万张,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772种81.79万份,播放健康教育音像类8052次46692小时,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686个,内容更新37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876次,参加讲座10.29万人,健康教育咨询活动782次,参加人数10.23万人。三是经常性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培训、督导、考核,充分发挥技术指导职能作用。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全市共安排284人进行了线上线下短期集中培训、长期进修学习。开展对口支援活动,通过坐诊、带教、讲座、拓展新技术新业务等形式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四是严格落实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评价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细化、量化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作用,使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显著提高。

第75号《关于提升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建议》主要措施:市第三人民医院搬迁至原中医院旧址后医院布局不合理问题,提出拆迁老旧家属楼,新建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的建议,暂不具备办理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原中医院旧址东侧老旧家属楼,暂不规划拆除,正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市第三人民医院搬迁至市中医院原址项目已确定,正进行合理规划布局,等待市政府审定及资金支持。医院计划以妇儿专科为重点发展方向,目前已选派骨干人员进修学习。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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