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卫卫发〔2021〕66号卢俊福、马丽、白世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已办结3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充分借助闽宁协作平台,市疾控中心与厦门市疾控中心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厦门疾控中心每年选派3-5名公共卫生高级人才分时段在我市疾控中心短期驻点技术指导,市、县疾控中心每年选派4-6名技术骨干到厦门市疾控中心跟班学习。同时,市、县疾控中心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加强技术队伍培养,今年,市疾控中心引进硕士研究生2名,累计引进7名;海原县疾控中心内部培养硕士研究生1名;市、县疾控中心招聘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3名;市、县疾控中心选派中长期进修学习4人。市、县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综合防控能力不断提升。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概算投资2080万元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已实施。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新冠肺炎流感核酸检测、麻疹、艾滋、微生物检测能力,购置PCR扩增议等设备95台件、购置流调车2辆、采样车1辆。目前,土建已开工建设,设备及车辆采购正在挂网招标。年内完成中宁县、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和实验室,实施配齐实验室仪器设备。目前,我市已建成使用核酸检测基地1个、PCR实验室10家(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沙坡头区人民医院、中宁县人民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分院、海原县人民医院、海原县中医医院),采购流动核酸检测车1辆。全市日核酸检测能力达3万人份(单管),具备应急状态时的全员核酸检测能力。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市人民医院新配置了2辆负压救护车,市中医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和沙坡头区文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配置了1辆普通救护车;中宁和海原县各配备了1辆负压救护车和2辆普通救护车,海原县新采购了1辆流动核酸检测车。市疾控中心购置的2辆流调车、1辆采样车正在挂网招标。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置了普通救护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706539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