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卫卫发〔2021〕68号九三学社中卫市总支委员会,民进中卫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办理的4条,目前已办结4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建设”办理情况:建立了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乡镇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其它医疗机构为依托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起“防、控、治、保”的卫生应急防控体系和市、县、乡、村四级传染病网络报告机制,能够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息。将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同时也列入我市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进一步理顺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第2条建议“建立卫生应急投入长效机制”办理情况:一是实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项目。该项目概算投资1420万元,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现已开工建设,正在浇筑一层梁柱。二是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该项目概算投资208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新冠肺炎流感核酸检测、麻疹、艾滋、微生物检测能力,购置PCR扩增议等设备95台件、购置流调车2辆、采样车1辆。目前,土建已开工建设,设备及车辆采购正在挂网招标。
第3条建议“持续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办理情况:
(一)强化措施落实。一是优化工作体系和组织架构,形成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乡村(街居)守阵地的工作格局。成立了医疗救治工作等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做到工作人员到位、应急处置迅速有效。二是先后制定完善了《中卫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中卫市洪涝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中卫市鼠疫防治应急预案》《中卫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预案》《中卫市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紧急物资保工方案》《中卫市高温应急处置预案》《中卫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中卫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卫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实施方案》等方案,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奠定了基础,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高效快速处置。
(二)夯实力量储备。一是加强人员储备。组建了33支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每组4人)、12支卫生消杀专业队伍(每组2人)、5支鼠疫防治队伍(每组3人)、3支职业中毒防治队伍(包括1名检验人员,每组3人)、30支核酸检测队伍、6支食物中毒及水性疾病事件专业调查队伍(包括1名检验人员,每组3人)、由2271名感染科、重症医学科等专职技术人员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等专业队伍,为科学规范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了技术支持。二是加强装备储备。全市已建成具备核酸检测能力PCR实验室10个,购置流动核酸检测车1辆;设置急诊科的医疗卫生机构共11家,全市规范设置发热门诊10个,预检分诊点全覆盖,实现“软变硬”;共储备隔离场所10个、房间1541间,目前,启用集中隔离点3个(中卫党校、中宁县宏富泰商务酒店、海原县大转盘酒店);投资1503万元改善县级综合医院设施,目前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床位总数为3320张、ICU多功能床位数为121张;市120指挥调度中心于2017年7月依托市人民医院上线成立,下设4个急救分站,19辆救护车统一安装了GPS定位、无线呼叫等终端系统,市人民医院配备了2辆负压救护车,沙坡头区、中宁和海原县各配备了1辆负压救护车,全市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置有1辆普通救护车。三是加强物资储备。筹措资金3198万元,储备医疗设备460多台件、防控物资67万件(只)、救治药品1.3万盒(支),基本满足战时30天的医疗物资储备需求。按照“两个”10%的要求,储备隔离病房204间、ICU病床69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储备了价位3万元的职业中毒防护物资;为加强鼠疫防治工作,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储备了野外应急使用的帐篷、床铺等物资。
第4条建议“强化群众主动参与应对的社会共识”办理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性健康教育宣传,利用“世界高血压日”“世界艾滋病日”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预防接种日”等主题宣传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电子屏滚动播放、现场咨询、免费测血压等多形式科普宣传方式,引起居民对防治高血压、艾滋病、结核病等重视,指导群众形成正确的卫生观念和卫生意识。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我们公布了紧急心理咨询热线电话,通过12320卫生热线为群众提供心理援助,对心理困扰进行干预和疏导,为患者及其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推送美篇、推文、音频、视频、健康贴士等共220余篇,微信或电话心理疏导2200余人次,让相关人员深切体会到被理解、被关爱,有效缓解了来电者的焦虑、恐惧、失眠等情绪。三是与公安等部门联手协作、协同配合、加大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7065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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