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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2-00074
文  号:
卫卫发〔2022〕4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6月20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卫卫发〔2022〕45号

民进中卫市委员会:

关于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筑牢群众生命健康“防护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已办结3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持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办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乡镇(服务中心)、村(社区)四级传染病网络报告机制和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落实传染病报告工作日审核至少4次、节假日审核至少2次措施,出现预警信息及时跟进核实处置。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系统健全。对外公布一部疫情值班电话,24小时轮流值班,随时接听、处置各类传染病等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均实现了零距离报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得到落实,确定了专职报告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及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及时,处置规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定期风险评估、预警预测,进一步加强了新冠肺炎、鼠疫、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重大传染病的监测。二是市、县级疾控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工作联动机制。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置了公共卫生科,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了防保科,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配备了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生,基本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预防、控制、报告、处置的专业队伍,形成了传染病防治有机构抓、有专人管的良好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单位认真落实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第2条建议“持续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办理情况:一是加强了物资储备。争取政府支持,投资50万元,滚动式对口罩、手套、隔离服、防护服、防护眼罩等9类常用防护用品及消毒产品进行储备,并及时更新补充,随时处于备用状态。二是积极争取中央投资4000余万元,建设了中卫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截至目前,中心新建实验室土建工程已经交工,室内二次装修即将交工;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招标于7月5日进行;两辆流调车和一辆采样车采购均已到位,已正常投入使用;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主体工程及室内外的装饰装修已经完工,等待规划及消防安全等验收。

第3条建议“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办理情况:一是近年来借助区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累计招聘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7名,成为各业务学科建设技术骨干。完成自治区重点科研课题3项,协助完成国家重点科研课题1项。二是协调新增编制,在全区事业单位招考大学本科公共卫生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6名。不同途径,各种人才的引进、招聘及补充极大的填补了人才不足情况,也使得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充满了活力,从内容上跟进了人才发展补充。三是成立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中主任负责制,根据人才发展规划每年制定具体的人才培养、引进工作计划,并采取措施落实人才培养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政策支持,从思想上对人才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四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双驱动模式,与厦门市疾控中心、深圳职业病防治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白银市疾控中心合作培养了一批高、精、尖人才。积极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各项业务培训学习,经过多层次、多领域、多轮次的培训,从行动上重视了人才的培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委员表示满意。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7065395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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