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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3-00370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中卫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已办结3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一是我委先后向医疗卫生单位转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印发了《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各医疗卫生单位强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并对报告内容报告流程作了细化。要求医务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没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要立即上报本单位医务科,由医务科安排专人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报案或举报,并做好详细记录。二是我们将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督促落实。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隐私的保护,对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有关未成年人个人及其家庭信息,避免对未成年人及家庭造成伤害。三是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核查制度,会同检察机关每年定期调取各医疗机构妇科等重点科室就诊记录,全面筛查可疑线索,倒追强制报告落实情况。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在教育培训上。今年5月份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题会议”会上专题学习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会后,各医疗机构陆续通过讲座、座谈、专题学习会议等形式,全方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确保每位医务人员熟悉需要强制报告的情形,报告的流程,着力提高医务人员执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识和能力。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在宣传引导方面,我们统一向各医疗机构下发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海报100余份,各医疗机构普遍在门诊大厅,妇科、产科、外科等重点科室门诊和住院部醒目位置张贴。同时,各医疗机构也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结合12.4法制宣传日、三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不断提升强制报告社会知晓度、关注度、支持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协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委员们表示满意。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强化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严格落实责任,共同抓好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切实织密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华 706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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