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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4-0012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中卫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在医疗系统中开发强制报告线索报送智能程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1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建议内容:探索在医疗诊疗系统中开发强制报告线索报送处置智能程序或者嵌入强制报告自动监测预防系统。强制报告自动监测预防系统设置年龄(18岁以下、14岁以下)、检查项目中(终止妊娠、人流、性病)等关键字段,实现强制报告制度智能化,促使医疗领域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从依靠个体自觉转向程序必经,促进医护人员“强制”性报告,提升强制报告质效。具体可参考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在医疗系统中嵌入的“一键智达”系统,江苏淮安市卫健委在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的“强制报告预警功能”,例如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病例信息中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报警。

一、开展专项督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根据《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行动方案》要求,针对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的9种不法行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报案或举报,制定印发了《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对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未成年人侵害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督查存在的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医护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培训、规范报告管理,提高强制报告意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注意报告、询问技巧,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同时做好病历书写、证据留存、隐私保护和医疗救治等工作,并及时汇总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或线索相关情况,于每季度末加密报市卫健委邮箱。

二、用好信息平台,提高强制报告意识

充分利用中卫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推广平台,强化强制报告意识。向各县(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推广使用“美玉护航”微信小程序中的强制报告模块,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通过该模块进行强制报告。报告后,公安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将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并分流至辖区相关派出所进行取证调查处理。

三、推动将强制报告提醒功能嵌入医院诊疗系统

目前,在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试点工作,委托第三方设计强制报告自动提醒程序,将其嵌入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并将病例一键备案至医院医务部门,经初审后及时向检察院报告。后期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广应用。

下一步,我委将针对目前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以“我管”促“都管”,打通强制报告制度的“神经末梢”,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规范化、系统化落实,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专此答复,委员们表示满意。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娜  0955-706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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