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段永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均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目前已办结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0-3岁户籍婴幼儿总数为4.55万人,共有托育机构68家(公办机构46家、民办机构22家),可提供托位数4413个,每千人口托位数4.08个,其中:沙坡头区托育机构23家(公办17家,民办6家),可提供托位数1383个,每千人口托位数3.42个;中宁县托育机构15家(民办15家),可提供托位数1275个,每千人口托位数3.77个;海原县托育机构30家(公办29家,民办1家),可提供托位数1755个,每千人口托位数5.2个。全市共备案托育机构23家(沙坡头区6家、中宁7家、海原10家),备案托位数1659个,占全市可提供托位数的38%。中卫市营业托育机构9家,实际收托数253个。创建自治区级优质托育服务机构7家。
二、具体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策服务体系。印发《中卫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中卫市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跨部门协作机制,每年定期召开全市人口发展暨托育会议,多方协同发力,加强部门协同和综合监管。明确托育服务发展方向和总体规划,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纳入自治区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热实行民用价格,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切实减轻托育机构运营压力和家庭育儿压力。
(二)强化项目带动,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实施托育服务公办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成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347万元,开工建设中卫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沙坡头区香山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年底全部建成投运,建成后新增托位300个。2022—2024年,全市共7家机构被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评为优质托育机构示范点,其中沙坡头区5家,中宁、海原各1家,补助资金50余万元,今年向自治区申报4家优质托育机构,其中沙坡头区3家,中宁1家。积极申报中宁县、海原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沙坡头区香山悦府、恒祥壹号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论证,有效满足群众多元照护需求。
(三)强化标准规范,增强资金保障能力。印发《中卫市托育机构质量等级评定和普惠托育机构认定与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中卫市推动用人单位探索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中卫市公办及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等文件,明确公办托育机构和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公办托育机构平均收费1025元/月,普惠性托育机构平均收费1437.5元/月),有效规范托育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制定普惠托育机构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包含办托资质、举办条件、机构管理等7个方面85条内容,全市已有5家托育机构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接下来我委会对质量等级评定通过的机构进行普惠机构认定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普惠托育服务规范发展。设立普惠托育专项补助资金,对利用闲置房屋改扩建且备案运营的普惠托育机构,按600元/托位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按实际入托人数、质量等级标准发放220元-300元/人/月不等的运营补贴;设立5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扶持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试点,进一步减轻了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有效提高社会办托积极性。
(四)强化多元布局,拓宽托育供给渠道。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积极探索“公办主导+民办跟进+托班补充”的托育服务网络,开展公办幼儿园延伸办托改造。积极引导4家幼儿园设施改造开设0-3岁婴幼儿托班,1家社区利用闲置阵地与社会力量合作的形式,建立社区普惠性托育点。截至目前,全市60家幼儿园可提供托育服务,可提供托位3914个,其中公办幼儿园46家,可提供托位2634个,全市幼儿园托位占比89%,沙坡头区幼儿园托位占比78%,中宁县幼儿园托位占比85%,海原县幼儿园托位占比100%;相较于2024年底每千人口托位数提高0.79,托位数上涨865个,较好的解决了生育家庭日间照料的问题。
(五)强化医育结合,拓展丰富服务内涵。召开全市人口发展暨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推进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联动发展,在婴幼儿膳食营养、身体发育、疾病防控、保育照护等方面加强托育机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100余人,实现医疗机构与运营托育机构签约全覆盖,有效提升了托育机构服务水平,促进3岁以下儿童健康成长。举办2025年中卫市托育宣传月活动,活动融入“健康过端午”理念,将“医育结合”“减糖控油”等健康知识融入节庆活动,活动现场500余名居民热情参与,六大主题板块、多元互动体验,为市民呈上了一场“医育结合、防治一体”的全周期健康服务盛宴。深入推动“开学第一课”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健康讲座20余次,受益学生1000余人;举办各类育儿健康讲座、义诊咨询30余场次,孕妇课堂150余节,参与人数2000余人,切实转变家长“托育=看孩子”的传统观念,引导更多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
(六)强化综合监管,提高服务专业水平。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实施托育机构服务准入制度,严格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统筹消防、市场监管对运营托育机构场地及人员资格、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卫生保健等内容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促进托育机构安全健康发展。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就托育人才培养召开座谈会,达成了合作意向,明确了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模式,并积极推荐中卫市新启育托育中心、明鼎幼儿园、中卫市第一幼儿园、中卫市三合幼儿园作为宁夏托幼现代产业学院成员单位,为托育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广阔的实践平台和成长空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市将持续强化监督指导,推动托育机构提质增效,助力构建“普惠为主、多元发展”的托育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助推人口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资金投入,拓宽托育供给渠道。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认定与补贴工作,按照每托位6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建设补贴,并按实际入托人数及婴幼儿在托时间发放220元-300元/人/月不等的运营补贴。落实水电气热实行民用价格等优惠措施,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评价标准、创新成长机制,鼓励民营机构办托。二是加强托位建设,夯实托育服务发展基础。加快建设并投入运营中卫市综合托育服务中心、沙坡头区香山社区托育服务项目,积极争取中宁县、海原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等项目,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等模式发展托育服务,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多元化需求。三是加强托幼融合,推动托幼服务多元发展。坚持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探索建立“托幼一体化”模式,组织幼儿园注册备案托位,并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提高普惠托位供给。四是加强医育结合,促进托育服务品质提升。全面实施“健康指导员”制度,通过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方式,开展儿童保健、疾病防控等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引导托育机构积极举办或参与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促进供需双方互动,营造良好氛围。
专此答复,委员表示满意。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姣姣、闫茹 0955-7065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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