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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5-0011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李秀红委员、民进中卫市委员会、张秀燕委员、田雪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托育机构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5条,均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目前已办结5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加大对托育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托育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建设、运营阶段减免一部分费用,降低托育机构成本。逐步将幼儿教育纳入基本义务教育,实行幼儿到高中的义务教育,降低托育机构收费标准,提高群众入园意愿,使托育机构真正发挥效用。一是印发《中卫市托育机构质量等级评定和普惠托育机构认定与补贴实施方案(试行)》,加强资金投入,对备案运营的普惠托育机构及幼儿园、社区以及用人单位利用闲置房屋改扩建的托育机构,按600元/托位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按实际入托人数、质量等级标准发放220元-300元/人/月不等的运营补贴,有效缓解托育机构成本高、运营难等困难,提高社会办托积极性。二是制定《中卫市推动用人单位探索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按照每单位5万元补助标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用人单位办托。三是印发《中卫市公办及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明确公办托育机构和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公办托育机构平均收费1025元/月,普惠性托育机构平均收费1437.5元/月),有效规范托育服务市场价格秩序,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四是落实优惠惠民政策。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热实行民用价格等优惠措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托育机构运营压力和家庭育儿压力。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尽快出台标准规范。进一步明确教育、卫健、疾控等机构工作职责,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精准指导,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卫健、教育等部门要制定出台有关标准规范,从人员素质、服务规范、师生配比、卫生健康等方面做出明确,使托幼机构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以参照。一是印发《中卫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健全市、县(区)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和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全市人口发展暨托育服务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推进全市托育服务相关工作。二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实施托育机构服务准入制度,对开设托班的幼儿园进行登记和备案管理,加强日常综合监管。三是印发《关于推进婴幼儿照护医育结合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在卫生保健、疾病防控、健康管理、育儿指导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明确医疗机构对签约托育机构应提供的医疗服务,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指导及干预,有效提升家庭和托育机构的婴幼儿照护能力。四是联合教育、民政、财政、总工会印发《中卫市托育机构质量等级评定和普惠托育机构认定与补贴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从人员素质、服务规范、师生配比、卫生健康等方面做出规范要求,推动托育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完善补贴和报销政策。教育、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补贴和报销政策,将托育费用纳入补贴和报销范围。研究启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抚育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借鉴幼儿费报销方式,并适时进行调整,减轻托育机构资金压力和家庭负担。一是加强政府资金投入和补贴。印发《中卫市托育机构质量等级评定和普惠托育机构认定与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中卫市推动用人单位探索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利用闲置房屋改扩建且备案运营的普惠托育机构,按600元/托位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按实际入托人数、质量等级标准发放220元-300元/人/月不等的运营补贴;设立5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扶持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试点;积极申报自治区优质托育机构,全市共7家机构被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评为优质托育机构示范点,申报资金50余万元,有效缓解托育机构成本高、运营难等困难,提高社会办托积极性。二是积极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2025年1-5月,申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的人数为3122人,减免个人所得税税额540990.31元,切实减轻群众育儿负担。

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加大政策奖励力度。出台相关奖励扶持政策,借助财政和税收等途径,对托育机构给予奖励扶持。适时扩大奖励扶持范围,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方式,提高托育机构生存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一是加强政府资金投入和补贴。印发《中卫市托育机构质量等级评定和普惠托育机构认定与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中卫市推动用人单位探索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利用闲置房屋改扩建且备案运营的普惠托育机构,按600元/托位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按实际入托人数、质量等级标准发放220元-300元/人/月不等的运营补贴;设立5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扶持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试点;积极申报自治区优质托育机构,全市共7家机构被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评为优质托育机构示范点,申报资金50余万元,有效缓解托育机构成本高、运营难等困难,提高社会办托积极性。二是落实优惠惠民政策。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热实行民用价格等优惠措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托育机构运营压力和家庭育儿压力。三是加强信息化系统共享机制。为加强托育机构管理和信息共享,我市严格执行托育机构备案必须在备案系统登记准入制度,定期要求各托育机构在宁夏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录入且更新托育机构信息,以便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托育机构最新情况。

第5条建议办理情况:健全规范管理体制。将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班,集中解决0-3岁幼儿托育问题。发挥镇村、社区等基层基础优势,通过政府举办或引入社会组织等方式,发展独立实体式、社区嵌入式、连锁辐射式、托幼一体式托育模式,为群众提供照护服务。加大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将育婴员、保育师确定为急需紧缺工种,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建立完善托育教师准入、考核、奖惩和淘汰制度,稳定住从业人员队伍。一是积极发展托幼一体化,促进幼儿园开设托班,截至目前,目前全市57家幼儿园可开设0-3岁幼儿托管班,可提供托位3754个,其中,公办幼儿园41家,可提供托位2314个。二是推进社区托育发展。实施沙坡头区香山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增设托位150个,争取中央补助资金720万元、县区配套资金227万元,年底建成投入使用。沙坡头区滨河镇新墩花园社区利用闲置阵地,与佑安托育等社会机构合作,建立社区普惠性托育点,助推社区托育服务发展,旨在为社区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三是加大托育机构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印发《关于推进婴幼儿照护医育结合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人口发展暨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运营托育机构全部完成医育结合签约工作,依托妇幼医疗资源,定期上门为签约托育机构提供在托婴幼儿膳食营养、身体发育、疾病防控、保育照护等专业指导,大力提升托育教师业务能力,提升托育机构服务水平,满足在托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服务需求,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

接下来,我委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进一步完善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专此答复,委员们表示满意。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姣姣、闫茹  0955-7065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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