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卫卫计发〔2018〕37号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精神系列重要论述的思想精髓,统筹推进区、市确定的新的医改任务,切实提高全市医疗卫生质量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需求。现结合中卫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就2018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创新思维,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1.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设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完善医联体内部管理体制、考核评价机制和分工协作模式。市人民医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沙坡头区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探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实现医联体内资源共享。两县也要至少建成1个富有成效的医联体。研究制定医保支持医联体建设的政策措施,探索在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内实行医保总额付费方式,有序推进双向转诊。鼓励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多点执业,推动医务人员向下流动、患者向下转诊。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保持10%的增长率,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
2.做好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专家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管理机制,把签约服务的质量放在首位,重点做好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慢性病患者的服务,逐步满足签约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在沙坡头区推行手机APP签约服务,实现家庭医生和签约群众及时沟通、随时服务,做实做细签约服务,确保家庭医生签约真签、真服务。充分发挥“三医”(全科医生、公卫医师、乡村社区医生)各自的优势,共同协作开展团队服务。努力使全市普通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5%以上。
(二)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医院全部制定医院(医联体)章程,进一步明确医院(医联体)功能定位、管理体制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会计师全覆盖,设立公立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及成本控制,切实提高医院运行效率。组织开展公立医院负债情况调研。全面推进市属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协调推进两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4.开展公立医院人事薪酬改革试点。全面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和人员总量管理,按照“一院一策,稳步推进”的思路,在市人民医院等5所市属公立医院及两县人民医院,开展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医改和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生动力。人员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明显提高。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以调整诊疗费和护理费等技术劳务收费项目为重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动设立药事服务费,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
6.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巩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成果,确保全市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层层分解下达控费指标,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检查和治疗行为,规范合理用药,有效降低药占比。公立医院药占比、百元医疗费用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内。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7.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开展按病种付费实施情况的调研。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制度,确保按病种付费病种不少于100种。积极稳妥地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试点,逐步建立起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型支付方式。
(四)推进药品供应制度改革。
8.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级联动应对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用药行为。大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并落地见效。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议价采购。加强高值及用量大药品的监控管理,定期公示监控结果。推进中宁、海原县将慢病用药下沉基层,有序推进基层首诊。
(五)建立综合监管制度
9.制定改革和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工作意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推进全行业监管。
二、强化措施,持续提升医疗安全服务水平
10.加大医疗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加快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进度,力争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建成中卫市、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推进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卫)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落地。建立医疗设备多元化投资机制,争取区、市财政支持,为市人民医院购置核磁共振、螺旋CT、直线加速器、数字化平板血管造影机等亟需的大型医疗设备;为迁建市中医医院购置 核磁共振、螺旋CT等大型医疗设备;保障和满足城乡居民医疗保健需求。
11.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引入社会资本,采取合作共建模式,建设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检验(病理)中心和市中医医院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市本级和两县要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胸痛中心、脑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提升急诊急救工作水平。
12.创新急诊急救服务。组织开展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建成1-2个具有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和重点专科。充分发挥市人民医院120指挥调度中心作用,统筹提高全市急诊急救能力。
13.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与医疗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到2018年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总数的40%以上,并逐步实现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
14.切实改善医疗服务行为。启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广远程医疗、教育、预约诊疗、日间手术、多学科联合诊疗等医疗服务模式,进改善就医秩序,提升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督促市人民医院和沙坡头区人民医院抓好等级复审评价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年内创建85所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5.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实施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治未病健康工程、传承创新工程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6.加快区域卫生信息云平台建设步伐。搭载“互联网+健康”服务平台,扩大信息化互联互通区域,推动落实网络挂号、缴费等实用便捷的信息化模块建设。着力解决“三长一短问题”,提升群众对医疗服务整体满意度。做好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工作。
三、抓住关键,深入推进“健康中卫”建设
17.完善“健康中卫”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贯彻“大健康、大卫生”工作理念,围绕加强健康教育、促进健康行为、提高身体素质、强化公共卫生、优化医疗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改革体制机制、夯实服务基础十大任务,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健康中卫建设。
18.持续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会,制定《中卫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创建卫生城市问题清单制度和任务落实销号制度,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整改任务,开展农贸市场、餐饮行业、居民小区、城市“牛皮癣”、城乡结合部等难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和通报力度,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力度,通过自治区爱卫办的暗访评估和综合评审。持续开展每月一次的爱国卫生日活动。实施卫生城镇村创建活动和健康城市村镇建设。
19.开展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公民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开展健康大讲堂、健康家庭评比、控烟宣传等健康教育普及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素养普及率,打造绿色宜居健康环境。
四、夯实基础,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
20.抓好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结核病、艾滋病、麻疹、包虫病、碘缺乏病、重性精神病等重点疾病综合防控工作。沙坡头区要巩固自治区慢病示范区成果,积极申报国家慢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主动搭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切实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工作,确保公众健康权益得到保障。
21.实施人均期望寿命提升工程。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区建设,全面实施慢性病与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干预,强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健康因素筛查、监测、干预,加强职业病防治,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提升饮用水检测能力。
22.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执行好14类5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充分发挥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项目工作的技术指导职能,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力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争先进位上台阶。
23.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条件。提高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网络运营效能,提升服务质量。理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将市第三人民医院转型为沙坡头区滨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转型为沙坡头区文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理顺和优化沙坡头区社区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两县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机制。
五、转型服务,打造妇女儿童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链条
24.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科学设置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指标体系。突出抓山区、农场、生态移民区、流动人口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综合治理。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等惠民政策,全面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加大性别比综合治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行动。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
25.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出台并落实《中卫市母婴安全责任追究方案》,强化母婴安全行政监管责任、妇幼计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责任、医疗单位的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市、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软硬件建设,督导落实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风险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及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有效降低孕产妇及新产儿死亡率,权利保障母婴安全。加强计生服务管理网络建设,落实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民生实事,力争年内建成国家、自治区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1—2家,提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能力。
26.提升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创建计划。组织开展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县(区),督导落实10个妇幼健康和3个妇幼卫生监测项目,优化整合基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将优生优育宣教、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技术服务等项目纳入家庭签约服务内容和公共卫生绩效考核。
六、强化责任,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落实
27.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思路,加大行动计划实施力度,将9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适当扩大集中救治病种范围,完善“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医疗保障体系、健康扶贫信息系统及“一站式”结算平台,持续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分类救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
28.完善健康扶贫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督查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并形成卫计、人社、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健康扶贫部门联动责任机制。制定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层层夯实责任,形成健康扶贫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29.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培训。加强政策培训,强化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维护,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开展“一站式”结算平台报销流程的集中培训。确保医疗机构垫付资金能及时到位。通过开通健康扶贫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七、人才强卫,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30.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卫计委《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8〕22号)精神,借助自治区卫计委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62211”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大力引进和培养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31.落实人才帮扶合作。深入推进京宁、沪宁、闽宁等帮扶合作机制,加大卫生计生对外交流工作力度,以市人民医院肿瘤中心、市中医医院郭维琴名医工作站建设为核心和重点,全力开展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工作。
32.加快紧缺人才培养。加快培养全科、儿科、产科、中医、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满足基层工作需求。
33.落实人才培养项目。继续开展“百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等活动,组织开展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培养15名中(回)医技术骨干,带动提升全市医疗服务水平。
八、依法治卫,统筹提高卫生计生综合治理能力
34.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动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全覆盖及医师多地点执业制度。完成市(县)卫生监督所机构改革并挂牌运行。围绕医疗服务、学校卫生、供水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并扩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系统依法治理能力。
35.持续强化行业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规定,实行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全员管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加大政民互动力度,深化民主测评、机关开放日、行风热线等行业作风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两微一端”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便民措施、惠民政策、行业作风新举措及卫生计生事业中突出的好人好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6.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管理。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中卫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加大卫生计生宣传力度。开展首届“中国医师节”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加大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排查整治力度,为全国“两会”、自治区6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7.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和监督,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党建提升推进计划,开展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评星定格十项否决”等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注重利用微党课、专题培训、观摩、参观等形式,改进和加强基层党建等各项工作,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党建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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