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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18-24687
文  号:
卫卫计发〔2018〕9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4月2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卫计发〔2018〕94号

  为深入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卫卫计发〔2018〕号)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自治区卫计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宣传活动的函》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场义诊咨询、电子屏幕、开展网络调查等多种形式,挖掘先进典型,展示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成效,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任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活动时间

  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新闻宣传报道。中宁、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市属各医疗单位属定期总结本辖区、本单位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积极主动联系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的新举措、新成果,形成持续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积极推荐示范典型。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属各医疗机构结合《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卫卫计发〔2018〕92号)“五项制度、十项服务内容”,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区、市各主题先进典型(示范医院、示范科室、示范个人)推选活动,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切实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三)多措创新宣传模式。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属各医疗机构充分结合“爱国卫生日”、“5.12护士节”等系列活动,开展有关“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内容的摄影作品和故事征集活动。通过作品反映改善医疗服务的精彩瞬间和点滴片段,展现医务工作者真实工作的精神风貌,增进医患之间沟通和理解。

  (四)鼓励参加国家评选。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请做好2018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宣传活动的函》(国卫医资源便函〔2018〕75号)要求,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市属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情况,鼓励积极参与国家评选活动,活动详情及参与方式:1、可登陆《健康报》网址(www.jkb.com.cn)或微信公众号(jkb1931)、(http://health.people.com.cn/GB/26466/409244/411849/index.html)人民网活动专区查询。2.可登陆擂台赛官网了解参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市属各医疗机构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积极组织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宣传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日常管理。全市各医疗机构要建立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宣传报道台账,并做好报道资料(包括影音、图片、文字等)的存档工作,以作为每年度改善医疗服务督导检查的验收凭证。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宣传活动情况纳入2018-2020年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督导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挖掘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亮点,推进行动计划工作取得实效。

 

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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