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卫生计生系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卫卫计发〔2018〕166号中宁、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8〕372号)及市安委办的要求,市卫计局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上要突出重大活动、节假日时间节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等方面的安全自查整改。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市、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召开一次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书记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上批示:“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消除风险隐患,特别要加强旅游和暑假安全防范工作,强化行业领域隐患排査治理,完善应急处置各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咸辉主席批示:“请可为同志负责。按照两部委通知要求,全面抓好我区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措施。
责任领导:孙素香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王立明、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两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责任时限:2018年8月中旬
(二)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发动。结合自治区6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工作总体要求,紧扣“安全生产月”确定的“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聚焦改革发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持续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着力提高卫生计生系统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群防联控、群策群力”保安全的高度政治自觉。
责任领导:孙素香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王立明、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两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责任时限:2018年9月底前
(三)着力强化专项整治重点。两县卫计局、各医疗卫生
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持续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职业病危害和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阀门、有毒有害气体管道、配电室(箱)、电梯等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明确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年检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要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责任领导:赵瑛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王立明、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两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责任时限:2018年9月底前
2、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积极推动“平安医院”建设,加强防范能力建设,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患者投诉管理。建立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治安保卫值班和巡查工作,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置医患纠纷,防止出现由于医患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责任领导:尹鹏睿
责任科室:医政医改科
责 任 人:赵云成、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两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责任时限:2018年9月底前
3、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加强危化物品储存、使用的综合管理,对涉及危化物品使用和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强化教育培训,增强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尹鹏睿
责任科室:医政医改科
责 任 人:赵云成、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两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责任时限:2018年9月底前
4、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杜绝建筑伤人、火灾事件和危房现象的发生。
责任领导:丁学东
责任科室:规划信息科
责 任 人:岳学虎、两县卫计局及市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两县卫计局、市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责任时限:2018年9月底前
5、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做好单位电器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病区内严禁个人使用大功率电器;加强单位防雷电安全工作,避免医疗仪器设备、计算机网络等遭到雷击。
责任领导:赵瑛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王立明、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两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责任时限:2018年9月底前
6、继续开展打击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集中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孙素香、杜永山
责任科室:技术服务科、法制科、医政医改科
责 任 人:拓万莉、马静、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两县卫计局、市卫生监督所
责任期限:2018年9月底前
7、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责任领导:孙素香、尹鹏睿、丁学东
责任科室:办公室、医政医改科、公共卫生科、规划信息科
责 任 人:张国升、王立明、岳学虎、赵云成、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两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责任期限:2018年9月底前
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监管;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责任领导:孙素香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王立明、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两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责任时限:2018年9月底前
9、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对突发传染病疫情及时开展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医疗单位发热(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要24小时应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单位要做好突发事件、聚集性疾病、麻疹、手足口病和不明原因疾病信息收集处理和防范,落实传染病防控预案。
责任领导:丁学东
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
责 任 人:张国升、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责任单位:两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责任时限:2018年9月底前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2018年7月中句至2018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前)
1、两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对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安委办、市卫计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查看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是否认真。
3、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图片资料2张、信息1篇)报送市卫计局备案。
(二)督查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1、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市卫计局将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专项督查检查,查看各单位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并下发督查检查通报,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和“回头看”。
2、强化问题集中治理。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务必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自治区各专项检查组不定期地对五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9月底前,自治区卫计委将对排查隐患问题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讲评,对整治中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曝光,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存量减少,增量锐减”。
(三)实地督办,巩固提高阶段。(10月底前)
1、市卫计局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2、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召开一次总结分析会,主要负责人亲抓重大隐患问题整改,各分管领导要跟踪督办,及时整改,确保要求落到实处。
3、两县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市局各安全生产专项小组要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图片资料5张,信息1篇报市卫计局。市卫计局将根据督查检查情况综合打分建档,并将专项活动考评情况纳入年底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分数占年底卫生计生综合目标考核总分的15%。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县卫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把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全面部署、层层落实。“一把手”要带头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各分管领导要履行职责,担负起安全责任,深入一线开展督查,解决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抓具体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集中学习和“互联网+安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加以固化推广,运用身边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对专项整治不认真、走过场或发生问题的单位将从严问责。
(三)突出整治成效。两县卫计局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全面发动,督促本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隐患突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各级领导的批示要求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