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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18-47473
文  号:
卫卫计发〔2018〕17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8月07日
标  题:
关于命名表彰 “中卫名医”、“中卫优秀乡村医生”的决定

关于命名表彰 “中卫名医”、“中卫优秀乡村医生”的决定

卫卫计发〔2018〕171号

中宁、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中卫、保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被人民群众认可、称赞,并在一定范围内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医生。为树立典型,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在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中卫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刘建国等10名“中卫名医”及康学智等10名“中卫优秀乡村医生”予以命名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弘扬高尚医德、提升服务质量、建设重点学科、加强人才队伍培养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以名医为榜样,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和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新中卫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中卫名医”名单

       2.“中卫优秀乡村医生”名单

 

 

中共中卫市委组织部 中卫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卫市财政局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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