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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18-84005
文  号:
卫卫计发〔2018〕198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标  题:
关于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卫计发〔2018〕198号

中宁、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沙坡头区公安分局、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各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提高死亡登记报告率,2013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3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市、县严格执行。三年来,我市、县(区)相关部门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配合不力等问题,为确保我市死亡数率指标达标,现将《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密切配合、严格执行,确保我市相应工作规范落实。


附件: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卫市公安局 

中卫市民政局             

 2018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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