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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0-00129
文  号:
卫卫发〔2020〕11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2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全国知名浙商宁夏行”活动医疗卫生保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全国知名浙商宁夏行”活动医疗卫生保障方案》的通知

卫卫发〔2020〕114号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全国知名浙商宁夏行”活动将于2020年12月25-26日在宁夏举行,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知名浙商宁夏行”活动医疗卫生保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活动期间我市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现将《中卫市“全国知名浙商宁夏行”活动医疗卫生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卫市“全国知名浙商宁夏行”活动医疗卫生保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中卫市“全国知名浙商宁夏行”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田风才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赵殿龙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徐国文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慧琴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天军  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黎  萍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屈文彬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拓万莉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改科科长

        黄宗玺  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防控与基层卫生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疾病防控与基层卫生科,赵殿龙兼办公室主任,成员拓万莉、黄宗玺,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各确定一名联络员。

联 系 人:黄宗玺

联系电话:0955-7065395

传    真:0955-7065396

(二)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召开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会议,制定完善相关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共防的原则,落实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突发事件伤员救治及会场、展馆等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收集、上报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医疗救治组

组  长:赵殿龙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李天军   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黎   萍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屈文彬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雍春华   市人民医院院长

        吕学武   市中医医院院长

        拓万莉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改科科长

        詹天才   市120急救中心主任

联 络 人:拓万莉

联系电话:0955-7988681

工作职责:落实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选派业务精湛的医务人员入住接待宾馆承担医疗保健工作;选派救护车辆和医务人员在开幕式等重要活动现场设立临时救治点,做好院前急救和伤员转运工作;做好主要活动场所(会场、重点宾馆)临时医疗救护点及人员派驻;负责突发事件伤员院前急救和伤病员转运任务,加强应急值守;协调定点医院预留床位,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救治车辆、人员、设备、药械、床位等准备和调度工作。完成医疗卫生保障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疾病防控组

组  长:赵殿龙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黄宗玺 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防控与基层卫生科科长

        王慧琴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段  军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白雪松  中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志春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联 络 人:段  军

联系电话:0955-7060002

工作职责:落实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做好预测、预警,做好各项防控准备,细化工作流程,做到人员、任务、措施和到位。落实应急核酸检测工作,负责组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检验检测、后勤保障等专业工作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指导接待宾馆、活动场地做好疫情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卫生监督组

组  长:徐国文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黄  伟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雍彦峰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吴  昊  中宁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红力  海原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联 络 人:黄伟

联系电话:0955-7060362

工作职责:负责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对接待宾馆、各项活动举办地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工作;负责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督查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汇总整理及上报工作。

三、工作时限

(一)会前准备

1、各专业组了解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医疗救治、院前急救等进行检查督导。

2、落实会场、宾馆等场所体温检测设备及监测点、人员防控,提示参会人员戴口罩,按照医疗卫生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开展入住前参会人员健康信息及核酸检测报告(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检测,设立核酸检测补检点,开展补检工作。

3、卫生监督和疾病防控组依职责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和技术指导,督促各接待单位完善卫生安全保障制度和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和评估,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宾馆、场所限期整改。

4、医疗救治组开展院前急救培训、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规范各项救治流程和技术措施,做好绿色通道准备和预留床位。

(二)保障阶段

各工作组依照相关职责落实保障工作任务,全力做好医疗救援、饮用水和公共场做卫生及传染病防控等保障工作。

1、保障人员24小时全程保障和体温监测,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

2、正常开展体温检测,设立临时医疗点,会场保障的救护车辆和人员及时到位,实施伤病员现场救治和转运,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的医疗卫生保障。

3、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本次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原则,做好各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一区两县卫生健康局要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保障工作要求和安排,针对活动内容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防控及保障风险,提出针对性保障措施和建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精心准备,把握重点。各工作组要细化工作流程,开展技术培训和演练,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把好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二次供水消毒关,开展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医疗机构做好人员、救护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床位等准备。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监预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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