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卫生医疗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21/2021-00064
文  号:
卫卫发〔2021〕30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4月28日
标  题: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中卫市卫生健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中卫市卫生健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卫发〔2021〕30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中卫市卫生健康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所属卫生监督、疾控等机构,协同配合完成监督检查及检测任务,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日,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


附件:1.2021年中卫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2.2021年中卫市人类辅助生殖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3.2021年中卫市医疗机构健康体检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4.2021年中卫市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墙训机构采光照明专项监督查工作方案

      5.2021年中卫市抗(抑)菌制剂关消产品专项监督整查方案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