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环境建设的通知
卫卫发〔2021〕32号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局,妇联,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健康中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103号)和《关于印发健康中卫行动的通知(2020-2030年)》(卫健组办发〔2020〕1号),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厅、妇联关于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无烟环境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筹部署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吸烟及吸烟引发的疾病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局,妇联,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和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对于建设健康中卫、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等重点人群的引领作用。要树立和维护医疗卫生机构良好健康形象,引领公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教育引导青少年认识烟草危害,树立禁烟控烟意识,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建设无烟学校,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要倡导家庭成员不吸烟或主动戒烟,让家人免受二手烟危害,守护家人健康,打造健康文明的无烟家庭环境。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推动控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将无烟环境建设纳入单位相关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劝阻技巧、戒烟服务等业务培训。力争到2022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实现全面建成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的目标。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一)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提供戒烟咨询服务,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鼓励将戒烟服务融入慢病管理;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
(二)加强无烟学校建设。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院校要开设含有烟草危害知识普及的健康教育课堂,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烟;普通高等院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三)加强无烟家庭建设。倡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无烟家庭建设,带头做到不吸烟或主动戒烟,劝导家人或来访客人不在家里吸烟,确保家中任何室内场所都无人吸烟;带头在家中不摆放烟具,来访客人不敬烟,走亲访友不送烟;带头把无烟家庭建设融入家庭、家风教育,培育健康生活方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局,妇联,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学校要结合世界无烟日、妇女节、儿童节、教师节、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以讲座、巡展、宣传栏、电子屏、会议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对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建设政策要求、烟草危害科普知识、戒烟服务信息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控烟、人人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单位宣传教育。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和报道,挖掘示范典型,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学校要将吸烟、二手烟及电子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班会、党团活动、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创新开展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控烟知识宣传和普及,促进师生养成健康无烟生活方式,共同维护无烟校园环境。
(三)加强家庭宣传教育。要依托社区、面向家庭,深入宣传无烟家庭理念,倡导家庭成员不吸烟,勇于拒绝二手烟。充分认识风俗习惯对社会成员集体行为的影响,结合春节等传统节庆活动,广泛宣传“送烟等于送危害”“婚丧嫁娶不摆烟”“无烟婚礼”等无烟理念,弘扬传承无烟文化,营造无烟家庭氛围。
四、加强监督,巩固成效
各县(区)卫健局要加强无烟环境建设科学管理。建立监督指导、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明查暗访,适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及时通报相关结果。要用好评估分析结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整改,补齐工作短板,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各医疗卫生单位、学校要注重日常巡查和自我管理,加强对吸烟现象的管控,持续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各县(区)卫健局、妇联要积极探索无烟家庭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倡导无烟生活方式、营造无烟家庭环境,及时总结无烟家庭建设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大力宣传推广。
五、加强管理,协调推动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局、妇联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无烟环境工作机制,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结合健康中卫控烟行动,合力推动无烟医疗卫生单位、无烟学校和无烟家庭建设。卫生健康局要为无烟学校建设提供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等专业技术支持,帮助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吸烟者主动戒烟,并提供相应的戒烟服务,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无烟校园氛围。教育(体)局要将无烟学校建设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标,强化控烟措施,加强各项保障,将履行控烟职责纳入学校、教职工考核和评价体系,将学生吸烟行为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做实做细。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监督引导作用,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等为抓手,组织动员妇女群众带动创设无烟家庭环境,推动无烟理念融入家庭教育,打造健康文明的无烟家庭环境。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卫市教育局 中卫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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