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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1-0015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7月06日
标  题:
海原尔康医院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公示

海原尔康医院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公示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受理了马耀鹏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相关规定,现将拟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称:海原尔康医院

类别:综合医院

法定代表人:马耀鹏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机构性质:营利性

服务对象:社会

床位:38张

执业地点:海原县老城区正阳街3号101营业楼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急诊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DR、B超、心电图诊断、口腔CBCT)、药房、消毒供应室、碎石科。

其他:无

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向社会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7月6日-7月12)的公示,依法接受监督。

受理部门: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55-7065390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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