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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1-00410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标  题: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根据2021年10月22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79次工作例会精神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院感风险问题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院感风险问题专项排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日—11月6日,为期6天。

二、排查范围及重点

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有核酸采样点(包括固定采样点和临时采样点)等。

重点:医院管理、重点岗位布局与流程、医疗资源配置、培训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感控风险评估等6个方面。

(一)医院管理。重点排查医院管理组织架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情况。

(二)重点岗位布局与流程。重点排查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核酸采样点、过渡病房、隔离病区布局和流程落实情况。

(三)医疗资源配置。重点排查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医护人员配置、医务人员健康检测和物资储备情况。

(四)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全员培训考核评估、工勤人员培训、高风险科室和部门培训情况。

(五)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执行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清洁消毒和终末消毒、患者及陪护管理、医务人员管理、医用织物处置和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六)感控风险评估情况。重点排查医院感染风险监测、建立感染聚集及爆发监测预警机制等情况。

三、成立院感风险排查督导组

第一组:负责沙坡头区

组  长:拓万莉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改科科长

成  员:王彩霞  市院感质控中心主任

赵永真  市卫生监督所

联络员:王彩霞

第二组:负责中宁县

组  长:张建华  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科科长

成  员:张慧娟  市人民医院院感科

姬   合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联络员:张建华

第三组:负责海原县

组  长:陈耀琴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支部书记

成  员:韩  沙  市院感质控中心秘书

周  竞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联络员:陈耀琴

四、相关要求

(一)分级分类排查。本次排查以市为单位分别深入三县(区)进行排查,各县(区)也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同时对照工作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二)限时排查整改。11月4日前,各县(区)将排查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改科。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限24小时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说明理由并明确完成时限。各县(区)、督导组的排查报告既要反映查到的问题,也要反馈整改进展情况,以查促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医疗机构院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不开展院内巡查,国家或自治区通报1次以上,市级通报3次以上拒不整改的问题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处理,对院感隐患问题突出或极有可能引发院感事件的医疗机构,一律依纪依法从严从快追究管理者责任。

(四)突出督查实效。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派检查组要履职尽责,从严排查,从实上报,指导整改,确保查到位,改彻底。检查组于2021年11月2日在市卫健委四楼会议室参加集中培训,车辆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提供,食宿自理。

联 系 人:赵海英

联系电话:0955-7065376

邮箱地址:773718321@qq.com


附件中卫市医疗机构院感风险问题专项排查表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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