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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1-00449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1年12月份医院感染防控 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12月份医院感染防控 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根据2021年12月7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2021年12月14日自治区卫健委《全区医院管理和感染防控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马秀珍同志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12月份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23日-31日

二、排查范围及重点

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核酸采样点(包括固定采样点和临时采样点)等。

重点:医院管理、重点岗位布局与流程、医疗资源配置、培训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感控风险评估等6个方面。

(一)医院管理。重点排查医院管理组织架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情况。

(二)重点岗位布局与流程。重点排查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近期中、高风险区来<返>)卫人员排查等)、核酸采样点(采、送、检三环节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院前核酸管理等)、过渡病房、隔离病区布局和流程等落实情况。

(三)医疗资源配置。重点排查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医护人员配置、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物资储备情况。

(四)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全员(含后勤、保卫、保洁)培训考核评估、疫情防控等知识掌握执行情况。

(五)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全员(含后勤、保卫、保洁)执行手卫生、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及每日健康监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等落实情况,患者及陪护、医务人员管理、医用织物处置和医疗废物处置、清洁消毒和终末消毒、医疗机构进购货物(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外包装消毒等措施落实情况。

(六)感控风险评估情况。重点排查医院感染风险监测、建立感染聚集及爆发监测预警机制等情况。

三、督导组成员

组  长:拓万莉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改科科长

成  员:王彩霞   市院感质控中心主任

         洪海燕   市第三人民医院院感科主任

         范菁华   市卫生监督所医疗科科长

         文清淑   沙坡头区人民医院院感科主任

联络员: 王彩霞

四、相关要求

 (一)分级分类排查。本次排查以市为单位分别深入三县(区)进行排查,各县(区)也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同时对照工作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二)限时排查整改。12月28日前,各县(区)将排查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改科。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限24小时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说明理由并明确完成时限。各县(区)、督导组的排查报告既要反映查到的问题,也要反馈整改进展情况,以查促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医疗机构院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不开展院内巡查,国家或自治区通报1次以上,市级通报3次以上拒不整改的问题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处理,对院感隐患问题突出或极有可能引发院感事件的医疗机构,一律依纪依法从严从快追究管理者责任。

 (四)突出督查实效。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派检查组要履职尽责,从严排查,从实上报,指导整改,确保查到位,改彻底。检查组于2021年12月22日在市卫健委四楼会议室参加集中培训,车辆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提供,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联 系 人:赵海英  联系电话:0955-7065376

 邮箱地址:773718321@qq.com(zwswsj@163.com)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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