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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4-00170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标  题:
中卫大河医院医疗机构迁建地址公示

中卫大河医院医疗机构迁建地址公示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受理了中卫大河医院医疗机构迁建地址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相关规定,现将该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称:中卫大河医院

原执业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

新迁执业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南街紫润华庭1号楼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行政大厅,要求书面意见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受理部门: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55-7065390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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