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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5-0013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标  题:
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部门名称收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及涉及事项收费标准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政策依据备注
1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卫市医学会社会团体职业病诊断鉴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职业病诊断鉴定1.职业病鉴定机构依法对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过程、结论等存在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实行两级鉴定,向申请鉴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收取的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标准为:首次鉴定3300元/例,再次鉴定3800元/例。收费标准不含现场调查产生的各项费用。 2.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中,确需进行现场调查的,所聘专家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由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收取。由发改、财政、卫生部门联合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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