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机关(单位)建设,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继续在卫生健康系统中广泛开展“政府(单位)开放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加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活动时间安排
政府(单位)开放日活动自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市卫生健康委政府开放日活动拟定于9月份举行。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决定开放时间。
三、开放对象
在中卫工作、生活、学习,关心中卫经济社会发展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专家学者、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媒体记者等。根据各责任部门(单位)活动实际情况,每次受邀代表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其中市民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四、活动内容
开展政府(单位)开放日活动要紧紧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深化“放管服”、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社会治理、“六稳”、“六保”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委机关(单位)工作职能、制度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五、活动形式
(一)参观政府(单位)办公场所:邀请开放对象观摩政府(单位)办公运行情况,由专人介绍部门整体架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等,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提前组织受邀代表现场体验工作。
(二)现场参观考察:由各单位组织开放对象参观服务窗口、文化设施、服务流程、便民服务、亮点工作、基础设施工程进展情况等。
(三)政民座谈交流:各单位负责人主动与开放对象面对面沟通交流,介绍本单位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并收集开放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
(四)意见反馈:在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积极收集开放对象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整理、交办,及时反馈办理进展及结果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将纳入2020年度行业作风建设活动考核和党建考核之中。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邀请人员、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等,细化各环节设计,搞好现场组织。邀请参加活动的人员既要体现广泛代表性,又要体现行业特点,本机关(单位)干部原则上不在邀请范围。
(三)务求取得实效。政府(单位)开放日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党委有关实施办法要求,坚持热情、简朴、务实、安全原则,不搞领导讲话等形式;活动内容要实事求是、丰富实在,政府(单位)干部要与参加活动的群众互动,让各界群众深入了解政府(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参加活动的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清单。各单位要把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作为衡量活动实效的重要标志。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中卫日报、中卫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对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要安排专人采写开放日活动情况及近年来服务群众、改革创新、先进典型等情况,放大开放日效果,营造良好的氛围。有条件的单位要制作宣传展板或电视片,在政府开放日当天向参加活动的群众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展示,并通过单位微信、微博公众号、简报及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五)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相互观摩学习借鉴,积极开展符合卫生健康行业及本单位特点的政府(单位)开放日活动,逐步完善政府(单位)开放日活动的内容,积极探索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开放模式,使政府(单位)开放日活动成为“接地气、连民心”、不断深化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照片视频资料以及工作小结报市卫生健康委409办公室。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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