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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11 来源: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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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卫计局办公室,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东侧,邮编:755000,电话:0955-7065380

一、概况

2015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了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用好载体,提高质量。一是在本局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权”、“财权”、“用人权”等事项。二是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专人对我局政务信息做了全面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可以主动公开的工作职责、部门预算、财务收支结算等,通过市政府网站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三是通过《中卫市卫生监督信息网》及时公开国家政策法规、卫生行政许可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并按照市政府要求,将《中卫市卫生监督信息网》与市政府网站直接衔接,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及公开时效。四是结合“清风伴医行”、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等活动,通过召开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等活动,及时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服务对象诉求。五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局领导主动走进《电视问政》、“媒体问政”,公开民生实事进展等情况,拓展内外监督渠道。市第二人民医院、走进行风热线,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扩大信息公开面。五是以“中卫卫生计生信息”为载体,对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动态信息,实行逐级审核制,指定专人编审印发,并向市委办、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宁夏卫生网等主动公开,争取社会各界了解、支持、监督卫生工作。六是制作了工作岗位牌,公布干部职工姓名、职务和工作职责。七是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了电子显示屏和院务公开栏,滚动公开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专家门诊、药品价格等信息。通过以上多种形式公开政务,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

(三)严格审查,确保质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效能目标考核范畴。同时,实行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分管领导亲自抓、一把手审核机制,严把审核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界定准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五、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无专门机构及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二是公开形式还不多,对群众依法可以获取的信息还缺少更多的平台。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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