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中卫市信访局严格落实办理程序,履行职责,认真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
一是严把入口关,依法按程序受理办理。按照“应收尽收、应办快办”要求,对群众提出的信访复查复核申请,按照应受理尽受理、“无错不纠、部分错部分纠、全错全纠”的工作原则和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化解矛盾的复查复核工作理念,指定专人进行受理办理。严把“三关”,严把受理关。在规定时间内对责任单位出具的处理意见书和复查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复查复核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信访人;对不符合复查复核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严把审核关。受理申请后,市信访局办理人员,对信访事项的原处理、答复意见、复查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同时针对相关信访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获取相关证据资料。严把质量关。对信访处理意见书复查意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予以维持;原处理、答复(复查)意见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予以变更或撤销,复查复核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更好发挥了复查复核监督纠错工作职能。截至目前,中卫市受理办理复查信访事项39件,按程序依法予以撤销3件,受理办理复核信访事项4件。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问题。为了确保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办理实事求是、合法合规、群众满意,中卫市信访局建立“1+3+x”复查复核会审制度,“1”即: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3”即:信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三家联合审查单位,“X”即:根据案件情况邀请律师、行业专家和其他相关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案件审理。通过汇聚多方专业和社会力量会审,形成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政策准确的复查复核意见书,按规定时效,将复查复核意见书送达到复查复核申请人,并现场向复查复核信访人解疑释惑,普及法律政策,让信访人在复查复核办理程序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群众合理诉求得以解决。今年以来通过规范办理复查复核信访事项,有效解决了沙坡头区张某某等人反映的自来水不通,群众吃水困难等问题2件。
下一步,中卫市信访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信访工作条例》,对群众申请的每一件复查复核信访事项,都按照复查复核业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和要求,通过调查、研判,依法按政策进行办理,同时加强办理过程和结果的“回头看”,把程序合法贯穿于办理每一件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始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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