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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3/2018-93685
文  号:
卫安监管发〔2018〕100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10月28日
标  题: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极端灾害天气防范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极端灾害天气防范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安监管发〔2018〕100号

局各科室、应急中心(执法支队)、园区分局:

为切实履行极端灾害天气安全生产领域应对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反应、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领域影响,进一步加强局机关极端灾害天气应对处置工作,现将《市安监局极端灾害天气防范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8日       



市安监局极端灾害天气防范

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极端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应对、防范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总局第21号令)《中卫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局机关工作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防御原则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机关收到因雨、雪、冰冻、大风、山洪、泥石流等极端灾害天气信息的防御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极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各类极端灾害天气防御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张  龙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鲁擎飞 市安监局副局长

雍正嘉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王东山 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万  宝 矿山与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冯玉彦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刘宏强 市安监局工业园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冯玉彦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极端灾害天气应对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极端灾害天气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灾前组织力量对辖区的分管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防灾预案、物资储备及抢险队伍组织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影响防灾安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并责成相关单位落实防范措施;遇到极端灾害性天气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重大灾情、险情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科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局领导报告灾害性天气信息;接收区、市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局领导阅批;传达局领导关于灾害性天气信息的批示和意见,对灾害性天气信息上传下达并负责督办落实。

(二)矿山与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局领导报告灾害性天气信息;牵头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灾害性天气事故防御应急处置,及时为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提供灾害性天气相关信息,并参与灾害性天气灾害防御处置工作;协调组织专家咨询,提出防御应急处置建议方案,为灾害性天气事故防御提供应急处置技术支持。

(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气象、地震、森林防火等部门上报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核实、跟踪、续报灾害性天气信息告知、传达情况;根据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相关负责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灾害性天气事故防范与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区分局: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局领导报告灾害性天气信息;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存储企业灾害性天气防御应急处置,及时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存储企业提供灾害性天气相关信息,并参与灾害性天气灾害防御处置工作;牵头负责中卫工业园区企业灾害性天气防御应急处置,及时为中卫工业园区企业提供灾害性天气相关信息,并参与灾害性天气灾害防御处置工作;协调组织专家咨询,提出防御应急处置建议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建立中卫工业园区企业和化学品基本数据库,为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数据支持。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接报处置。各科室或值班员接到气象部门或上级部门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信息后,第一时间上报局分管领导,并通知相关业务科室立即通过微信、QQ、短信等各种途径,分别通知到各县(区)、部门及分管行业企业,做好防范准备;应急值班室24小时值班,及时传递上级部门、气象、水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极端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信息,收集、汇总其他相关信息,并报告值班领导。

(二)预防措施。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极端天气灾害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防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灾害性防范安全措施。强化应急管理,督促企业修订完善极端灾害性天气应对方案,针对企业实际,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在人力和物力上做好充分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遇突发极端灾害天气能够迅速反应,科学有效处置。

(三)事故处置。因极端天气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中卫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按照《市安监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法》相关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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