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卫安监管发〔 2018〕 12 号各县(区)安监局,中卫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为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夯实安全基础。现就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基本内容
(一)明确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企业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的企业18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明确企业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企业工作分工,具体明确和细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三)明确企业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依据本企业的职责分工,明确细化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本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艺技术、设备管理以及安全管理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本企业各类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要明确企业党办、工会、共青团等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责任,以及组织开展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责任。
(四)明确生产车间(班组、工段)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本企业的生产性质和本车间(班组、工段)的作业要求,明确细化和落实本车间(班组、工段)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本车间(班组、工段)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特别明确生产车间(班组、工段)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责任。
(五)明确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由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班组、工段),组织明确细化管理职责内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责任到人。要特别明确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责任。
(六)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加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在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内容的基础上,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班组、工段)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逐级、逐层次、逐岗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晋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分为二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完善阶段(2018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各县(区)安监局,有关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局总办〔2015〕2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传至全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备案。
(二)督促检查阶段(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各县(区)安监局,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认真贯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安监局,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年度和阶段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以及评先创优的先决条件之一,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并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要突出重点,推动工作。要把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六化”达标工作、安全标准化达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执法,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三)要强化落实,注重实效。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应尽的法定职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班子成员要“一岗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贯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没有按要求制定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市安监局将进行执法检查。因未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导致发生事故和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市、县安监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
中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