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和中毒事故 防范工作的通知
卫安办发〔201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2018年11月份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天然气(主要成份为甲烷,易燃易爆)使用过程中的爆炸(爆燃)事故和多起居民火灾、取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宁东管委会在一个月内相继发生四起涉及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身体不适,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按照《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宁安办〔2019〕9号)要求,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全市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和中毒事故防范工作的重要性
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近年来被大量、大范围使用,涵盖储存、输送、运输、充装、使用等多个环节,安全管理的新情况、新风险、新问题随之出现。同时,冬春季节是家庭供暖及燃气使用(烧饭、洗澡)等相关领域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特别是农户、工厂仓库等场所冬季取暖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切实提高对天然气使用安全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保障天然气使用安全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作为“保民生、促发展”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来抓。各县(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把国家、自治区的工作部署传达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并对天然气安全工作作出专门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储存、输送、运输、充装、使用等环节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天然气泄漏爆炸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防控,做好源头管控和风险隐患治理
要严格天然气使用建设项目的源头把关,项目设计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项目设计风险辨识必须全面,其周边安全距离、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工艺流程、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项目投用前要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各县(区)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推动相关企业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天然气储存、输送、运输、充装、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集中行动”,组织对辖区内涉及使用天然气的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安全风险分布情况。
各县(区)要组织住建、农业农村、卫生、消防等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零容忍、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加大对重点场所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居民小区、出租房、学校、医院、施工工地临时工棚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使用的燃煤锅炉、燃气管道、通风设施、燃煤燃气器具等设施设备,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组织整改。天然气供气企业单位要主动对用气企业人员进行天然气使用安全培训,指导用气企业单位安全用气;对居民家庭要做到每户必到,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安全服务,不留任何死角,帮助和提醒用户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要通过电视、网络、广播、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家庭中毒事故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快提高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县(区)、各相关企业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及时制定完善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熟练掌握应急处置要点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科学稳妥处置,维护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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