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安办发〔202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海兴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构建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办制定了《中卫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监督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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