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安办发〔202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市委、市政府已启动中卫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全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必须强化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坚持和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打赢安全生产领域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攻坚战,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二、采取多措并举措施,全力落实疫情联防联控
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立即行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合力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网格化、全覆盖、地毯式管理,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县(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全面排查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要组织人员及时了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消毒、通风与卫生环境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有关停产停业等相关强制措施。各企业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于节后即将进入复工复产的,原则上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复工复产前要制订详细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和企业员工防控疫情应急预案,并报县(区)应急局或园区管委会审查备案;同时,各企业要立即自主全面开展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对企业厂区内所有公共场所每日采取有效的环境消毒措施,做好员工的宣传教育和防护工作,员工在岗期间一律佩戴防护口罩,相互部室之间不串门,人员见面不握手,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坚决防止恐慌情绪蔓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要认真做好本企业员工外出管理工作,企业对因工作需要或春节回家到外省(市、区)等疫情地区的人员,认真做好排查登记,督促指导员工防控,返回中卫后需自行在家观察14日,无异常后方可回企业到岗上班。企业职工若有出现咳嗽、发热疑似症状的,需立即到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现疑似病患者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登记、上报县(区)卫生部门、应急管理局和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正确宣传引导,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把握好工作重点,全力防控好重大安全风险,不给疫情防控工作添乱。要扎实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宣传工作,引导职工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要积极开展正确的舆论引导,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为打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企业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出现疫情确诊病例的,由属地县(区)应急管理局或园区管委会责令停产整顿。
四、全力做好应急值守,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和疫情信息
在疫情防控未解除之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持续不间断安排应急值班值守,充实骨干人员,加强值班应急力量和在岗工作力量,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保持战时状态,全力以赴,确保出现各种突发情况都能有效应对处置。自即日起,实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双报告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于每日下午4时向市安委办报告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应急值班室联系电话:7022856(带传真),18195052350。
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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