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应急函〔2022〕34号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应急管理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指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源头准入,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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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应急管理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指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源头准入,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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