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一是认真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和考试,3名执法人员新取得行政执法证件,2人申请换证,截至目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28名。二是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及常见问题解析、提升灾害风险隐患识别处置等5个专题培训班,培训97人次。组织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班、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训班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全方位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督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
(二)强化监管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是科学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确定计划检查企业35家,重点围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管理、标准执行等内容进行执法检查。目前执法计划已全部完成。二是狠抓非事故行政处罚,强化执法手段,有效威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将强执法作为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水平的有力抓手,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2023年度,中卫市应急局共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案件27件,结案25件,实施简易程序处罚20件,一般案件7件,处罚单位25个,累计罚款20.36万元。三是全面实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主体、依据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文书制作和使用,积极宣贯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要求在文书填写、案卷制作等方面达到规范统一。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将《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将各类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网上公示。二是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标准进行办案,为执法人员配发执法记录仪,严格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执法案卷有专人负责归档保存,确保所有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经局法制科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创新执法工作方式,推行刚性与柔性执法相结合。印发了《中卫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实施方案》,坚持“属地为主、重心下移、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和“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全覆盖”原则。将本级辖区执法范围内的企业分别划分为“A、B、C、D”四个类型,进行差异化精准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程序,避免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提高执法效能。在执法过程中,转变执法理念,推行刚性与柔性并行的执法模式,通过对问题企业的约谈,告知性执法等方式,引导企业强化自查、自改、自纠工作,主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消除安全隐患。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从轻处罚。采取刚性与柔性执法相结合,使用执法工作即有温度,又有力度和深度。年内约谈问题企业3家,督促企业制定科学合理整改方案,消除事故隐患18条。
(五)开展案卷自查自评,提高案卷归档质量。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我局12件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已结案案卷进行评查。通过组织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基本符合要求,能够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程序符合规定,办案人员在办案时能够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等。二是立查立改,完善案卷。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办案人员立查立改,尽最大可能确保案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执法程序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能力还须进一步提高,执法次数多,但发现问题少,执法处罚率不高。二是执法系统使用不高,监管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执法系统规定,部分监督执法检查仍存在线下检查执法情形。三是执法案卷规范制作方面还有不足,执法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四是县(区)执法力度上不平衡,存在执法“宽松软”等问题。
三、2024年工作重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监管政治责任。执法人员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查案就是服务大局,查案就是履职尽责,查案就是提升能力”的理念,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二)清晰事权,突出重点,落实案件查办工作责任。案件查办工作以“属地管辖为主,指定管辖为辅,分级管辖相结合”的案件查办原则。执法工作突出重点,将当前开展的全市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和历年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案件查处的重中之重,切实解决影响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完善制度,顺畅机制,提高案件查办质量。执法工作要始终保持对法定程序的敬畏,时刻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和指南作用,保证案件的定性、适用法律、裁量标准的统一。要采取执法清单化、智能化、专业化、精准化、规范化、流程化“6化”措施,达到全参与、全应用、全覆盖、全线上“4全”目标,实现执法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隐患“清零”,闭环管理。
(四)重拳出击,行刑衔接,强化案件查办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工作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严查重处;通过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压实生产安全责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各项要求,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多管齐下,强化宣传,营造案件查办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守法生产意识;经常性的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用典型案件警示警醒违法企业,时时刻刻不忘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通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造成舆论压力,形成社会强大监督氛围。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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