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及2020年重点工作的汇报
一、总体情况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22.7%;死亡19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1.8%。受伤13人,同比减少15人,下降53.6%;直接经济损失1003.3万元,同比减少161.3万元,下降13.85%。四项指标呈“三降一升”态势。全市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前三季度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45,预计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自治区年度考核指标0.119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以党的建设工作为驱动,提升支部规范化,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一是着力加强思想建设。集中开展理论学习30余次,引导全局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从严治党与应急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持续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的建设“三强九严”工程要求,目前已召开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9次,讲党课3次,开展“4+X”支部主题党日活动9次,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应急管理业务工作全面发展。三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严抓党员队伍教育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支部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2019年中卫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完善“4+6”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机制,深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落实抓早抓小要求,结合干部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及时提醒,防微杜渐。五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9月份以来,严格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开展集中学习23次、专题研讨6次;4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批次带队深入各县区开展调研工作,人均调研3天,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1次;面向市直部门、县(区)应急管理局、服务对象、机关干部职工发放征求意见表90余份;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检视反思、调查研究等发现问题14条,整改解决13条,长期坚持1条,剩余1条正在积极协调推进解决。
(二)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强化内部管理措施,持续推进文明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持续宣传教育。利用每周二的机关学习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市关于创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深刻内涵,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再安排、再强调,积极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等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标准化执法,创造廉洁高效服务环境。
二是对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强化行业整治,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呈“三降一平”态势,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以内。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建立机制,组建队伍、储备物资等工作持续推进。
三是积极对接完成结对共建任务。每周五安排职工到第27网格责任区域内开展卫生清理、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31次,参与人员达到150人次,发放宣传单1300多份,入户900多户,清理垃圾、杂物160多处,清理小广告1300多处,参加大型清理活动6次,取得较好成效。
(三)以脱贫攻坚工作为推手,抓好结对帮扶,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总体要求。一是狠抓理论学习,筑牢帮扶基础。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知识学习,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央、区、市脱贫攻坚政策,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提升全局帮扶干部扶贫帮困能力。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帮扶责任。严格落实“六个一”帮扶制度,先后制定《中卫市应急管理局扶贫帮困工作制度(试行)》《中卫市应急管理局扶贫帮困培训管理工作制度(试行)》,落实帮扶责任,切实提升扶贫帮困工作质量。先后组织局帮扶干部深入帮扶村海原县关庄乡高台村入户走访调查6次,为建档立卡户解决子女上学、种子、化肥等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驻村蹲点7天。春节前,为高台村23户困难群众发放了慰问金6900元。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对接关庄乡政府,帮助高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各类扶贫项目补助,协调解决个别贫困户低保缺失问题,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尽快脱贫。加强与高台村和华和村沟通交流,为高台村和华和村各提供1.5万元资金支持开展村容村貌环境整治等工作。
(四)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夯实党政领导责任。机构改革后,提请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了市安委会组成人员,重新明确了成员单位和责任人。市长、各分管副市长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带队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夯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制定了部门“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先后制定或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约谈警示教育等相关规章制度,安全监管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总监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配齐配强安全生产机构、人员和资金。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等列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抓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边组建、边应急”的思路,依据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力配合机构改革工作,做到在机构改革期间队伍不散、工作不乱。3月份“三定”方案已印发,市应急局与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人员转隶、干部任职等工作,应急局党组班子成员已全部到位,成员分工已经调整。民政救灾、应急值班、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消防救援等职能已经划转移交,工作无断档,各项工作有人抓、人有管。
(六)抓隐患整改,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不间断开展。一是坚持隐患整治无死角。按照“隐患即事故”的原则,坚持把隐患当成事故,采取领导带队督查、部门执法检查与企业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两节两会”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三项集中”、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全覆盖、无死角的事故隐患排查体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整改“时间、内容、资金、目标、措施”五到位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有效减少和遏制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各县区、重点行业部门、共检查企业13492家次,排查整改事故隐患11887处。矿山方面。检查资源储备煤矿20家次,通过日常巡查煤矿井口封闭完好,未发现非法盗采迹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15家次,下发执法文书32份,消除事故隐患83处。对一家未申请复工复产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危险化学品方面。认真吸取中卫联合新澧化工有限公司“8•29”煤气炉爆炸事故教训,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从全面摸排安全风险、实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10个方面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共检查重点危化企业95家次,消除事故隐患386处。工贸行业方面。开展了钢铁企业煤气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治理总共涉及煤气安全管理、煤气设备设施和煤气作业3大方面12项具体内容。通过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指导、隐患整改、检查验收,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二是坚持监管执法零容忍。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工作措施,狠抓执法检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只查不罚”“以查代罚”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了一批违法违规违章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1.99万起,行政拘留352人,吊销驾驶证219起;查处酒驾282起,醉驾179起,客运超载13起,货运超载1355起。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20起,责令停止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34台。临时查封消防违法单位58家,责令“三停”单位34家,拘留15人。立案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责令停产企业3家。严肃调查处理3起非煤矿山事故,将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天景山水泥用灰岩矿法人胡某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执法、重处罚等手段,有效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履职“缺位”现象。三是认真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坚持问题整改“三个不放过”的要求(隐患没有整改彻底不放过,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安全责任没有明确不放过。)集中开展2019年以来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清零”行动,强力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国家、自治区共反馈各类问题2521个,已整改2286个,整改率为91%(自治区安委办第五督导组反馈的132个问题已整改结束;国务院安委办专家指导组反馈28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9个,其中重大隐患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97.5%;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二考核巡查组危险化学品专项巡查反馈的5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5项,整改率76%;自治区专家指导组反馈的2044个问题,已整改1831个,整改率89.6%)。四是扎实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的要求,自7月20日开始,分行业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烟花爆竹、冶金、消防、道路交通等10个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企业1879家次,消除隐患902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8处。立案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责令停产企业3家。严肃调查处理三起非煤矿山事故,将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天景山水泥用灰岩矿法人胡某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努力发挥事故警示作用。
(七)抓源头管控,提升企业的基础管理和本质安全。一是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从人、机、物、料、法、环各方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目前,全市标准化达标企业128家,其中: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2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15家,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72家,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19家。二是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按照应急管理部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固有安全风险进行评估诊断分级(确定红色风险0家、橙色风险22家、黄色风险59家、蓝色风险88家),实行定期分级、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作业环境、增加安全投入,逐步增强从业人员素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严格安全许可。明确了审查部门、企业、中介机构及专家在颁发许可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和标准,对审查出的隐患由基层应急部门和中介机构实行“双确认”并闭环管理,严防因“先天不足”,留下安全隐患。所有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设计施工,有效杜绝项目设计缺陷问题。
(八)抓应急保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物资储备。经初步摸底,全市共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139个、4260人,其中:专职队伍26个、兼职队伍113个,共有消防车80台、其他工程车辆396台,各类应急设备4万余台(套),基本可以满足相关领域灾害和事故初期处置工作。目前,水务部门已开展防汛检查2次,储备纺织袋10万余条、铅丝网片10多万平米,组建应急队伍2个。全市共储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12类36万余件。二是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案修订及演练。市政府修订完善了《中卫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部门修订出台专项预案10个,相关企业各类专项预案5个,开展应急预案演练3次。三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紧急信息报送无缝对接、及时有效,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四是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坚持预防为主,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群等媒介及时向各单位、各企业发布气象信息、气象预警、安全生产注意事项、防御指南等内容,提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极端天气灾害事故预防工作。五是做好应急事件处置。切实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着力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
(九)抓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印发了关于《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通知,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登记、汇总全覆盖,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使防灾减灾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
抓好致灾因素普查评估。自然灾害方面,督促各相关地区和部门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制作县级行政单元自然灾害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区划图。安全生产方面,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工矿企业、可能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陡坡险段、城镇老旧燃气管网集中区、长输油气管线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三、2020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相比,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预期相比,还存在着安全生产基础欠账较多、监管执法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继续教育还需要再加强、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还需要再加强等问题,2020年,我们将突出重点、狠抓难点、痛点,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支持,认真研究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做好14个方面29项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市、县(区)党委、政府和工业园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管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有关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稳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二是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风险排查“清零”双重预防机制。实行风险差异化管控。建立完善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管控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化工、矿山、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评估。绘制全市高危行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级空间分布图,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管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构建自上而下全面的隐患大排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车间班组巡查、企业自查、监管部门督查等隐患大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制定隐患排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分级查处、分级管理制度,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源头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完善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把好“设立关”、“设计关”和“验收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和企业,不审查通过;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通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项目和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从源头上彻底杜绝不安全因素。严格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加强对限制类、淘汰类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以及其它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标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的审批。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部门的联合审批,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禁限控”目录严格执行。
四是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员工素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队伍素质。推动人社、住建、消防、应急等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结合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现场培训、专家指导、下派企业等活动,加强对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对新录用的监管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对在岗人员实行多形式、多渠道的年度教育轮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企业应确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室,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法定职责,需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特种作业岗位要求,企业相关岗位人员全部接受特种作业培训,杜绝无证上岗。化工高危行业培训学时未达到72学时,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五是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企业技术设备更新。推动化工企业按标准加大安全投入。2020年起,凡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必须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快企业安全设施装置改造升级。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消防设施装备的研发和配备,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督促企业对现有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是强化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办理特种设备登记使用手续,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规定,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两超”(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及无证操作、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提升改造。各县区、各化工园区要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对化工园区安全现状进行全面自查自评,提升化工园区改造工程,提高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条件。
七是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及提质升级。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创建。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带储存设施)及、工贸、矿山等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行企业法人承诺制,在投入运行一年后必须创建三级安全标准化,对未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的企业提请政府给予关闭;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带储存设施)及、工贸、矿山等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在2020年6月底前必须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未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涉及一、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身具有爆炸危险性装置和场所的企业,力争到2021年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危化品生产企业,2022年底前必须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化水平。
八是借力借智推动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组建市级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专家库。配备应急救援、综合、危化、矿山、培训5个专业组,为事故应急救援、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发展规划设计、优化产业布局、安全监管决策部署、宣传培训等方面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撑。实施网格化管理。在全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县、区、工业园区为块,以部门为条,由县、区、工业园区细化安全生产监管单元(责任区),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地图,明确标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相关负责人、责任单位和重点监控企业分布等。同时,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对网格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间断的综合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的覆盖率和实际效果。充分发挥化学品协会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服务职能。依托中卫市化学品安全协会,贯彻落实“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执法促落实”的工作思路,建立专家服务团队查隐患机制,开展专家团队安全“诊断会诊”,从设施、设备等硬件和企业安全管理软件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会诊,指导、帮助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九是创新监管模式,加快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冶金、非煤矿山等重点监管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情况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伤亡事故档案数据库、地理信息数据库、调度与统计数据库。建设完成企业风险预警与防控平台。尽快建成中卫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预警与防控平台暨应急管理“一张图”监控监管平台,对全市2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进行安全管控,做好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风险预警管理。建设完成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市、县(区)两级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间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并实现联网,及时、准确传送安全生产信息,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保障体系。建设完成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包括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物资储备等有关信息,使之成为市应急指挥中心的支持系统。
十是健全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对守信行为进行联合激励,定期公告不良记录“黑名单”和诚实守信“红名单”企业。对“黑名单”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选表彰、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红名单”企业,落实优先申请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等激励措施。
十一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建立“1+N”应急队伍建设。“1”就是以化工园区消防队为依托,“N”就是依托结合化工企业组建的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坚持专兼结合的原则,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强应急救援人员力量,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救援综合实力,并广泛动员社会应急救援大型器材单位和医疗救治单位积极参与,按照不同特点组建相应的兼职救援队伍,为全市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教育和实战演练,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和现场应急处置程序,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护常识,并能熟练操作相关抢险救援设备和装备,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能力、综合水平和实战能力。
十二是强化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现有资源,基于风险特点,企业要组织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应急能力评估,充分调查研究,完善重大事故防控及处置措施,制定或修编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规备案。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磨合机制,查漏补缺,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技能,达到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建立全市应急资源信息库。开展全市应急资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调查摸底,建立应急物资装备共享机制,提高区域抵御风险的能力。了解掌握社会应急力量队伍、人员特长、装备、救援能力建设等基本情况,准确摸排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全市应急资源信息库。
十三是加强考核,建立完善政府及部门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市安委办、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把企业安全监管、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安全经费保障作为考核重点,提高考评分值,加大目标管理考核频次,采取每月随机抽查、季度分析点评、年终综合考评的方法进行点评和年度考评,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相关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对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扩大,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十四是进一步提升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质效。在党建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按照机关党的建设“三强九严”工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坚持抓落实强服务,做到实干担当、创新发展,全面提高支部党建规范化水平,展现机关党建工作新气象、新作为、新成效,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在脱贫攻坚方面,紧紧围绕高台村2020年脱贫验收攻坚任务,继续强化脱贫攻坚政策学习,着力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内容的基本要求。继续强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强化脱贫攻坚政策宣传,采取干部扶贫常态化走访宣讲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多措并举落实扶贫工作各项政策,不断加大帮扶力度,拓宽帮扶途径,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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