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金象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宁夏中卫工业园区,法人李秀良。2017年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证书编号:(宁卫)安危化品(使)许字〔2017〕000002,许可范围:二(三)氯甲基碳酸酯,有效期: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宁夏金象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现已逾期,未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现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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