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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应急管理局公告

卫应急(危化)〔2020〕第11号

2020-09-30 来源: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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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兴达加油站位于海原县海城镇北坪梁,于2017年9月25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宁卫安经(甲)字[2017]000038(H2)。海原县曹洼西河加油站位于海原县曹洼道班,于2017年9月30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宁卫安经(甲)字[2017]000116(H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2015年修正)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海原县兴达加油站、海原县曹洼西河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别于2020年9月24日、2020年9月29日到期,现将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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