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应急规发〔2019〕1号)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工况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评审流程评审单位管理规范工作指南等8项方案制度的通知》(宁应急〔2019〕115号)等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海原县李俊红星加油站、海原县关庄乡佩明加油站、海原县李俊桥头加油站、海原县曹洼乡新世纪加油站、海原县树台加油站、海原县韩府加油站、海原县环城加油站、海原县树台东芳加油站、海原县李俊红羊加油站、海原县李旺镇兴旺加油站、海原县关庄顺旺加油站、海原县曹洼西河加油站、海原县建军加油站、海原县贾塘加油站、海原县海城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卫石油分公司中宁石空加油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3日,为期5天。凡对公示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有异议者,请及时向中卫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5-7068908。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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