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定级办法(试行)》《自治区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确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分公司海原黑城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分公司海原东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分公司海原鑫宝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分公司海原海城加油加气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分公司海原小河加油站5家加油站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中卫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电话:0955-7068908,传真0955-7068477。
联系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333室。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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