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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核销建议的公示

2025-11-07 来源: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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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1时24分,中卫市茂烨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对事故进行提级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卫市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规定,中卫市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沙坡头区中卫市茂烨冶金有限责任公司“8·26”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及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有关人员为调查组成员。同时邀请中卫市纪委监委派人参与,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技术人员现场勘验、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设备设施检测等方式开展事故调查。经公安、法医技术人员现场勘验检验,死者身体外观未见异常(家属强烈反对进行尸体解剖);电力部门技术人员对现场烧穿器进行电压检测,绝缘测试合格。事故调查组结合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视频监控、现场作业验证等证据材料综合分析认定死者为突发意外死亡,属于一起突发意外的非生产安全事故。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召开事故讨论会,形成了《中卫沙坡头中卫市茂烨冶金有限责任公司“8·26”事故调查报告》,呈报中卫市人民政府。2025年10月10日,中卫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本起事故调查结果。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规定,该起突发意外的非生产安全事故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中卫市应急管理局(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电话:0955-7068551,邮编:755000)。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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