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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3/2024-0003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标  题:
中卫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问题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中卫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问题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违法案例“查处一个、曝光一批、警示一方”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排查整治力度,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现将部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案例1】宁夏宏盛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中宁县恩和镇詹家大坡2号建筑用砂矿主运矿道部分路段坡度超限典型案

2024年5月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向中宁县应急管理局移交《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一份,经查证发现:宁夏中宁县恩和镇詹家大坡2号建筑用砂矿存在主运矿道部分路段坡度超过10%。

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二条第九款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宁夏宏盛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中宁县恩和镇詹家大坡2号建筑用砂矿作出处人民币三万两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宁夏雨润农业节水灌溉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典型案例

2024年3月,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夏雨润农业节水灌溉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宁夏雨润农业节水灌溉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认真对企业员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对宁夏雨润农业节水灌溉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宁夏夏华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典型案例

2024年3月,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夏夏华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其主要负责人未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工作,未及时排查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安全管理职责未履行到位。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对宁夏夏华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两万九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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