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低温冷冻极端天气下 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安办发〔20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据自治区、市气象部门预警,近期全市各县(区)最低气温创历史新低,未来1个月内全市还将迎来2次大范围降温天气。在此极端天气状况下,我市涉水涉电涉气使用企业、露天作业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将受到严重影响,极易诱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按照自治区、市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极端低温天气条件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宁应急〔2021〕4号)要求,为持续做好低温冷冻极端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安排。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1月7日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1月10日全区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应对低温冷冻极端天气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应对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究和排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针对低温冷冻极端天气特点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做到再筹划、再部署、再准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相关单位、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工作。要全面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防范低温冷冻天气对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能源供应设施的影响,切实保障低温极端天气情况下群众生活的正常与安全。
二、突出重点领域,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治理极端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一)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范。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对全市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严格实施包抓责任制,“两会”及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开展动火作业,对储存使用企业库存量从严核定,严控存储量,严把进出关。加快启动危化品企业(含建设项目)设计诊断和工程质量复核,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没有开展试生产前“三查四定”的,一律停止试生产。(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突出抓好煤矿领域安全防范。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煤矿事故教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特别要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停产半停产、已关闭矿山、停产整顿矿山的巡查管控,严防偷采、盗采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突出抓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防范。要全面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安全性能体检,深入检查运输企业和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控,严防带病出行。要全面排查完善道路交通警示标示标线等设施,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定位、夜间限时通行和长途客运车辆零时至5时禁止通行制度;要加强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管制,对农村地区临街集市、马路市场、长大下坡等重点区域实施限行。要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人物混载、携带危化品上车和农运车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和车辆一律依法暂扣资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和市政领域安全防范。要全面加强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管线管廊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深入排查高层建筑、公共场所、地下空间等商业餐饮经营场所燃气使用,坚决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燃气使用场所。重点排查冬季建设工地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重点环节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对发现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一律责令停工整改。要严厉打击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作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消除隐患。(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
(五)突出抓好油气管道及储备的安全防范。要盯紧油气储存场所、高度危险装置、重大危险源、长输油气管道及高后果区等,突出关键环节、重点场所、重要设施、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安全监管和巡查,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及时排除因风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安全故障,防止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确保安全运营。(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
(六)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要深入开展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农村等六类场所单位安全检查,对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通道不畅通、违规住人、违规存放物品等安全隐患的一律关闭整顿。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管控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聚集活动的安全审批和人流监控,关键节点实施分区管控、限流封路,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教育、卫健、旅游文体、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突出抓好自然灾害安全防范。要针对冬春森林火险等级高的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进山祭祀扫墓、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烧荒取暖等火源管控,强化火灾治理责任。针对持续低温天气,密切关注黄河封河、流凌情况,巡查重点河段河岸堤防,检查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储备情况,做好应急准备。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大风增多特点,严密防范山体滑坡、道路塌陷、管道冻裂、高空坠物等引发灾害,严格落实人员避险、加固高空构筑物等措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海兴开发区、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本辖区、本行业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因防线管控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及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进一步加强气象、水利、电力、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进入灾情战备状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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